本土研究社揭內地新移民 轉讓公司股權炒樓避辣招慳稅過千萬元
本土研究社今日(10日)發表報告,指查冊後發現至少有126宗個案,涉及投資者以公司持有物業,並透過轉讓公司股權,令住宅的實益擁有權轉移到新買家手上,疑以此避開政府辣招稅項。研究報告中提出多個案例,當中包括內地買家炒賣單位避稅,及借轉讓股權享首置稅。
借轉讓股份享首置稅優惠
本土研究社報告提及,藝人關之琳以股份轉讓方式,購入地利根德閣的一個單位後,再以首置買家身分購入灣仔星域軒一個複式單位。團體估計她借股權轉讓掩飾非首置買家的身分,節省近580萬港元稅項。而藝人容祖兒與其母亦在報告名單上,指她們於今年3月以股權轉讓方式購入淺水灣道一個物業單位,估計避稅近6,000萬港元。
六成個案為外地投資者及內地新移民 避高昂稅項
報告內亦提及六成個案買家為外地投資者及內地新移民。其中一個個案涉及由註冊公司「遠銀有限公司」持有的物業,位於西九龍凱旋門朝日閣一個單位。研究報告指,該公司原董事蘇綜合於2014年2月辭任,改由蔡文胜擔任,並於同日轉讓該公司所有股份予蔡。同時,蔡文胜亦成為該公司持有的凱旋門單位實際擁有人。
報告指買家蔡文胜原為內地互聯網投資者,同時為上市公司美圖公司董事長。團隊翻查資料,發現蔡持有M字頭的香港身份證,相信於2011年後移民到港,故購買物業時尚未成為本港永久性居民。若以個人身份購買該單位,他須繳付23.5%的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印花稅。由於該交易額達1.4億港元,故估計其避稅約3200萬。
投資公司短炒圖利 借BVI公司避稅
本土研究社指有投資公司借轉讓公司股權,炒賣單位獲利,當中涉及於渣甸山軒德蓀道的兩間獨立屋。根據研究報告,該兩間獨立屋分別由兩間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擁有。於2016年12月,相關人士以股權轉讓方式,成為上述兩間公司的登記董事,並成為兩間獨立屋的擁有人。不足1年後,擁有兩間獨立屋的註冊公司董事再次轉名,意味兩所物業的再次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易手。
報告指上述兩間獨立屋交易額達12億港元,賣家應須就每項交易繳付15%的額外印花稅。故研究社估計賣家共避稅約1.8億港元,買家亦成功避繳3.6億印花稅。
本土研究社質疑股權轉限制政府施加的樓市辣招效用,同時吸引炒家於本港樓宇市場炒賣住宅,加劇本港房屋供應問題。而現行法例下,亦無法對相關行為作出規管,只能透過收取利得稅追收買賣物業的得益。
稅務局回覆查詢指,局方處理股權轉讓個案時,會將懷疑炒賣物業的個案轉介利得稅科跟進,以該個案是否屬生意性質的活動而須繳付利得稅。局方一直有就涉及轉讓「物業公司」股份的懷疑炒賣個案作出覆檢。
局方又指,以公司名義持有住宅物業的股份轉讓,須以有關股份的購買價來計算印花稅。若轉讓股份的購買價低於買賣日期時的市值,須繳納的印花稅將以市值來計算。每張售賣及購買單據所須繳付的印花稅款為購買價或市值的0.1%,即每項交易合共0.2%。
《香港01》曾就上述報告內容,向上述人士、公司查詢,截稿前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