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姦醉娃案 朋友未見事主與在場男士親熱 事後亦未提是強姦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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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嫌強姦醉酒幼稚園女教師案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女事主朋友作供,並稱當晚知一男性朋友會帶其他朋友來,她想有個女性朋友作伴,才叫事主加入。她又指不覺事主當晚與在場男子有親密身體接觸,但承認事主事後向她提及事件時,未有用上「強姦」的字眼。

被告鄧庚濤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強姦罪。(資料圖片)

聚會上有不認識的男子

案發當晚與事主X一同唱K的梁姓女友人作供,梁稱她與事主是夜校的同學,一同修讀幼兒教育高級文憑,案發時與X相識約一個月,算是朋友關係。X與她於一個朋友聚會結識一名男子,該男子之後再找來數個她們均不認識的男子(包括被告)參加當晚的聚會,梁因想多一個女性朋友相伴,故相約X一同赴會。

不覺事主與在場男子特別投契

梁憶述當天飲了5至6枝啤酒,已有醉意,之後更醉倒睡在沙發上,而印象中,X則飲了1至2枝啤酒。梁指當晚沒有見到X與在場男子有親密動作及身體接觸,亦不覺得她與在場男子玩得特別投契,但她醒來已不見X縱影,之後由男友人陪同下乘的士離開。

事主未用強姦字眼

梁在盤問下承認X在whatsapp對話中沒有用強姦形容事件,X亦沒有講及是自願還是不自願與被告性交。被問到有否叫X不要向其他人透露事件時,梁則指記憶模糊,已經忘記事件。

被告鄧庚濤,28歲,否認於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灣一單位強姦女事主X。

案件編號:HCCC4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