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植入式廣告後 食炸雞、教借錢繼續禁止 枱上放飲品無問題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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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慶食炸雞、肥媽用德國寶」,提起部份品牌產品,總令人聯想起部份藝人。通訊事務管理局於今日(4日)公布決定放寬電視節目服務中對間接宣傳的規管,持牌機構將獲准在電視節目中播出間接宣傳,惟當中需要符合部份條件及方式,惟演繹需要令觀眾不會令人覺得突兀的及沒有「硬銷」手法。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譚允芝表示,根據初步評估,過去8年投訴間接宣傳成立的個案中,約有三分之二的個案可能符合新規管制度下的規定,但局方將對新方式會作出觀察,必要時作出改動。
下文會為大家介紹,在新規例下「食炸雞」、「近鏡影產品」到底會否被罰錢。

通訊局新任主席譚允芝(左)表示,局方就放寬植入式廣告完成檢討,建議取消現行對免費電視服務中間接宣傳的限制。(李慧妍攝)

譚允芝指出,只要在節目中展示或使用產品或服務時,顧及節目的內容及類別,以自然及不會令人覺得突兀的手法表達,以及沒有直接推銷或建議使用產品或服務時,通訊局決定容許持牌機構播出植入式廣告。

至於何謂「自然不突兀」,可以清談節目《後生仔‧傾下計》或《兄弟幫》等為例,主持人飲用的果汁等產品,即使在鏡頭內清楚拍到其品牌,但在新例下亦算是不違規的做法,因為節目並刻意介紹相關產品。

無線不少清談節目中,不時出現不少食品及飲品。(無線電視截圖)

通訊局又引用例子,「一個衣香鬢影的表演晚會上,主持在表演過場時突然向出席嘉賓派發通常不會該場合進食的食品(例如需用手撕開進會的食品),讓嘉賓即場進食,在過程中讓觀眾清楚看見有關食品的品牌及商標,主持亦不斷對食品的質素讚賞。」通訊局這個「不自然及突兀」例子,明顯是指數年前無綫台慶中,各藝人於節目中即場食炸雞的情景,干擾觀賞趣味及令人覺得牽強。換言之,日後台慶節目再出現這類畫面,將再度被通訊局列為違規。

「台慶食炸雞」,通訊局認為是不自然及突兀表達,干擾觀賞趣味及令人覺得牽強。(資料圖片)

另外,通訊局又引述例子指,「在介紹生活時尚品味的節目中,主持介紹時尚鐘錶,過程中讓觀眾看見手錶錶面上的品牌和商標,主持並介紹該手錶的功能、款式和外型,但沒有游說觀眾購買該手錶及提及該品牌的宣傳口號 。」無綫節目《明珠生活》等,亦經常介紹不少名牌鐘表,在新規例之下,這種介紹生活時尚品味的節目,在內容上提到部份產品及特寫,可視為自然及不突兀 。

標榜優質生海的《明珠生活》節目中,不時會出現各名牌用品。(無線電視截圖)
《明珠生活》節目中,會出現產品近鏡畫面。(無線電視截圖)

另外,通訊局又引述指,有電視台「在接受銀行贊助的劇集中,一名角色因財困難到銀行申請貸款。當角色到達銀行後,有不少特寫鏡頭展示該銀行的招牌及標誌,銀行職員亦詳細解各項服務及優點,及頻密地讚賞銀行服務。」無線劇集《富貴門》當中,曾出現多次恆生銀行的鏡頭,其中一角色亦為當中職員,態度欣勤,通訊局顯然是指這種劇集情景,即使放寬植入式廣告後,亦不符合新規例,屬於「硬銷」不自然及突兀。

無線劇集《富貴門》不時出現恆生銀行作背景的劇情,亦有演員演繹為職員。(無線電視截圖)
無線劇集《富貴門》的其中一主角為演員羅家良。(無線電視截圖)
ViuTV的外購劇《太陽的後裔》出現的快餐店場面,將會被獲豁免遵守植入式廣告的規則。(劇集截圖)

至於早前熱播的《太陽的後裔》,雖然劇中有大量餐廳及品牌的鏡頭,但由於是外購劇集,而且對電視台而言並非直接有得益,故在新例下列明屬於豁免事項。

通訊局表示,電視台需在節目開始前向觀眾清楚說明「以下節目有間接宣傳」、及於片頭或片尾的贊助聲明中清楚識別產品或服務贊助商,但強調由於投訴個案各有分別,需作調查後作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