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仔涼粉」釘牌三日仍營業 食客繼續支持:與食物質素無關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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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B仔涼粉」出名的元朗佳記甜品,位於又新街的分店因屢次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違反《食物業規例》,上月30日被食物環境衞生署取消其食肆牌照,若再經營,則屬於無牌經營。不過,《香港01》記者今(2日)再到現場觀察,B仔涼粉仍繼續營業,食客絡繹不絕。有食客知悉該店無牌經營,直言會繼續支持:「咁多年食物都無事,希望佢哋快啲整返啲牌。」
而在店內收銀位置貼出的食環署所簽發的牌照,顯示其普通食肆牌照已於今年6月24日到期。店員亦對「釘牌」一事三緘其口,只稱「老闆唔係香港。」
食環署表示,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所有食肆均須領有適當的牌照,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持續違例者則每天另加罰款九百元。發言人指,已派員巡查有關處所,並已就有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向有關負責人提出檢控,會繼續密切監察該處所情況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售賣「B仔涼粉」出名的元朗佳記甜品,位於又新街的分店因屢次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違反《食物業規例》,上月30日被食物環境衞生署取消其食肆牌照。(梁鵬威攝)

「B仔涼粉」釘牌後今日仍正常營業,惟店已不復見擺放餐桌、櫈等「霸路」情況。中午時分店內坐了一半食客。記者向店員查問被「釘牌」及是否屬無牌經營,店員即揮手說,「我唔知!我唔會答!」記者再問食環署近日有否派員巡查,店員則不作回應。及後記者欲向負責人了解情況,另一店員則稱:「老闆唔喺香港呀!(佢幾時返?)我唔會話你知。」

根據店內收銀位置貼出的食環署簽發的「普通食肆牌照」顯示,有效期為2017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4日,此外並未看見有貼出新的牌照文件。

食客陳先生指,時常光顧甜品店,從報道得知其被「釘牌」及無牌經營,但認為與食物質素無關。(梁鵬威攝)

食客陳先生指,時常光顧甜品店,從報道得知其被「釘牌」及無牌經營,但認為與食物質素無關,「都咁多年,唔會擔心啲乜。希望佢快啲整返好啲牌照。」

另有女熟客表示,知道其被「釘牌」,但問及是否知悉屬無牌經營,她卻笑說:「哦,係咩?咁我入去食咗先。」便匆匆行入店內。而食客黃先生則間中有光顧甜品店,外賣後從記者口中得知該店被「釘牌」感到愕然,苦笑:「我都俾咗錢了,可以點呀。」又指未曾因食物問題感到不適,認為該店屬老字號,不擔心有問題。

根據店內收銀位置貼出的食環署簽發的「普通食肆牌照」顯示,有效期為2017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4日,此外並未看見有貼出新的牌照文件。(梁鵬威攝)

佳記甜品於元朗的兩間分店,資料顯示,又新街置富中心地下分店持普通食肆牌照,6月30日已遭食環署撤銷。而位於元朗教育路的總店,則持小食食肆牌照。食環署早前表示,又新街分店的食肆經營者屢次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違反《食物業規例》,今年2月已被法庭8次定罪,合共罰款3.2萬元,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80分,食肆因而被取消牌照。

食環署向《香港01》表示,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所有食肆均須領有適當的牌照,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持續違例者則每天另加罰款九百元。發言人指,已派員巡查有關處所,並已就有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向有關負責人提出檢控,會繼續密切監察該處所情況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