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仔涼粉」佳記甜品今被「釘牌」 食環署揭仍營業已提出檢控

撰文:倪清江 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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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B仔涼粉」而聞名的元朗佳記甜品,位於又新街的分店因屢次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被定罪,食物環境衞生署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80分,今日(30日)公布取消其食肆牌照,若再經營,就會屬於無牌經營。
今日是周末,食環署證實今日到上址巡查時,其間發現有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已向有關負責人檢控。

佳記甜品以B仔涼粉聞名,不少人入元朗都會光顧。(資料圖片)

食環署在傍晚6時公布取消佳記甜品又新街分店牌照後,記者以顧客身份致電該店,查詢店舖今日是否仍然營業時,店員說「有」,記者再次確認「即係我而家過嚟都有得食?」,店員猶豫了幾秒之後,再答道「係,可以食」。

相隔3分鐘後,記者再次致電查詢並表露身份,店員只表示「老闆出差」,被問到是否已被停牌,店員僅表示無可奉告並匆忙掛線。記者晚上到現場所見,該店如常營業,店內坐滿食客,店外也有不少人等待。

資料顯示,佳記甜品又新街分店持普通食肆牌照,今日已遭食環署撤銷。而位於元朗教育路的總店,則持小食食肆牌照。

佳記甜品又新街分店,遭食環署取消普通食肆牌照,但今晚仍繼續營業,有大批食客等待。(鄧穎琳攝)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今日派員巡查有關處所(即佳記甜品又新街分店),其間發現有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已向有關負責人提出檢控,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該處所情況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所有食肆均須領有適當的牌照,例如普通食肆、小食食肆、以及水上食肆牌照才可營業。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持續違例者則每天另加罰款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