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舅父涉姦甥女案 陪審團裁被告脫強姦罪 但非法性交罪成
已婚90後堂舅父,前年農曆新年與53名家族成員到泰國曼谷旅行時,涉嫌強姦只得15歲的堂外甥女,回港時更問甥女:「點呀?正唔正呀?」甥女怕影響家人關係未即時告發,後由男友告知其母報警。堂舅父認曾在堂外甥女背後自瀆和摸胸非禮,但否認強姦,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堂舅父是否強姦罪成,惟未有裁決,今再商議後裁堂舅父強姦罪不成立,但與未滿16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成。 法官把案押後至7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
現年27歲的無業男被告,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他否認該兩項控罪,但承認較輕的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2月17日凌晨於曼谷的酒店房內強姦X。
睡夢中驚覺被侵犯
事主X稱案發期間,她與50多名親友一同到泰國曼谷旅行,她被安排與表姐表哥同房,並與表姐同床,被告晚上入他們房一起宵夜,之後留在房中,更睡在事主旁邊,事主睡夢中感到遭被告撫摸胸部,已曾叫被告停手,之後她感到有硬物插入下體,臀部更濕了一大片。
聲稱太驚未即時告知家長
她後來起床到廁所清理,發現在臀部的液體「黏黏地」呈透明狀。她之後告知在旁的表姐,最後表姐睡在事主與被告中間作阻隔直至天亮。事主與表姐均供稱,當時很害怕,翌日亦沒有把事告訴家長。
被告問:正唔正?
惟翌日舉家族回港時,事主等候行李期間,被告過來向事主說:「點啊,正唔正?噚晚啊。」女童之後向一男友傾訴,男友覺事態嚴重,告知事主母。事主母即抽起女童去旅行時所穿衣物,並往報警。
被告開審前認非禮
被告沒出庭自辯,但他開審前已承認只是非禮過事主,但沒有與她發生性行為。案件上年曾作審訊,惟全男班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天,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最後需解散陪審團,至今年作重審。
事主因而需再出庭作證,她看到兩年多前與警方所錄取的合面記錄時仍然激動,並哭訴說:「這兩年真的很折磨。」
案件編號﹕HCCC1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