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舅父涉姦甥女 辯方問:入左少少係咪唔算搞? 事主母:不同意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已婚堂舅父前年農曆新年與家人到泰國旅行期間涉嫌強姦15歲堂外甥女,女事主X的母親今(25日)。辯方律師指事主母在家庭會議上曾罵被告:「你對姨甥女夠膽死咁樣,你下次做殺人犯強姦犯都得嫁啦。」質疑x母親用「下次」即不認為這次事件屬強姦。事主母即解釋,她當時不知「入咗少少叫強姦」。

27歲堂舅父否認強姦15歲甥女。(資料圖片)

辯方指事主提過「下次」

女事主X的母親供稱,事件被揭發後,眾家人開了一次家庭會議。辯方律師盤問時即讀出該會議錄音的部份騰本。辯方指事主母說:「你對姨甥女夠膽死咁樣,你下次做殺人犯強姦犯都得嫁啦。」質疑x母親用「下次」即不認為這次事件屬強姦。X母稱當時在罵人,有情緒,又指這只是比喻。

爭辯「入」多少才算強姦

律師又指,X母曾說:「佢(指被告)做到咁樣,難聽啲講同搞左無分別。」再質疑當時x母並沒有認為被告「搞」X。X母解釋,女兒跟她說被告陽具是進入了女兒下體一吋,並持續了一段時間。辯方則再問:「入左少少係咪唔算搞?」X母不同意,認為同完全性交「無乜分別」。

事主父對未能保護女兒感自責

案件下午傳召X的父親作供。X父指事件被揭發後,便與妻子一起問女兒發生了何事。X父稱他聽後覺得好自責,因他當時同住一棟酒店,但未能保護女兒。其後他便問女兒事發時所穿的內衣褲是否已經洗了。女兒稱仍在,事主父便用保鮮袋將內衣褲袋好。

現年27歲的被告被控強姦、與16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的交替性控罪及非禮三罪,被告只承認非禮罪。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1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