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梁國雄指政策違反《基本法》 求法庭判草案無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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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青年新政梁頌恆今(21日)就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後,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下午亦委託律師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指有關草案違反基本法第18條,而高鐵將於今年第三季通車,故促請法庭盡快處理,並裁定草案違憲及無效。
申請人為梁國雄,答辯人為運輸及房屋局長。
入稟狀指,基本法第18條列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另外亦提到列入附件三法例只限於「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但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卻在高鐵西九站畫出內地口岸區,並在該區執行內地法律,梁認為此舉違反基本法。
梁又指,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不但剝削基本法、人權法,更剝削香港政府在內地口岸區的司法管轄權及立法會的權利,而且高鐵將於今年第三季通車,故要求法庭盡快處理及裁定草案無效。
案件編號:HCAL116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