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招風】金管局:周二與警方、電影界會面 商優化道具鈔申請

撰文:溫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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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電影《樹大招風》及《迷城》安排道具鈔票的領班,被警方在其公司內搜出一批道具銀紙,與另一男子被控管有偽造紙幣罪名,上月底被判罪成,入獄四月但緩刑兩年。事件引起電影界不滿,質疑為何持有用於電影攝製的道具鈔票,竟會被當藏有偽鈔。
金管局副總裁李達志在局方網誌《匯思》撰文指,明天(6月19日)會與警方和影視業界代表會面,就申請製作道具鈔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商討,研究優化,例如提供道具鈔票範本等問題,配合業界運作。

道具主管張偉全被發現管有拍攝《樹大招風》時用的道具偽鈔。(《樹大招風》電影劇照)

市民可申請製作道具鈔 惟要遵守條件防外流

本港的貨幣發行,以至複製道具鈔的事宜,由金管局負責規管。對於電影業界質疑,電影人因管有道具鈔而干犯偽鈔罪是匪夷所思,李達志解釋指,今次案件是警方於2016年調查一宗商業罪案時,在一個車尾箱發現約一萬張道具鈔票,因而追查到一間道具公司並搜出為數約23萬張不同貨幣的道具鈔票。事件被揭發是源於警方刑事偵查,並非針對電影中使用了道具鈔票。

李達志續稱,金管局審批複製香港鈔票的法律依據源於《香港法例》第200章第XI部《刑事罪行條例》第103條1。第XI部的條例正是針對偽幣及相關罪行(包括複製鈔票)以保障市民。事實上,過往有市民因為收到偽鈔而蒙受金錢損失,因此條文有實際需要。而市民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可能需要複製或印製鈔票式樣,例如製作電影或教育材料,所以條例亦提供一個機制,讓市民可以向金管局申請合法複製鈔票作這些特定用途,惟申請人必須遵守一些條件,以免複製鈔票落入不法之徒手中,損害市民利益。

綽號「田雞」的田啟文稱全行不知道具鈔要申請。(許家希攝)

金管局:本港製作道具鈔要求 與英美等同樣嚴格

有電影業界人士批評,當局對道具鈔的製作指引欠清晰,有機會令電影人誤墮法網。李達志認為,世界各地監管複製鈔票,都和香港一樣有嚴格的要求,只是具體細節有異。

例如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只容許單面印刷,香港和歐盟則容許雙面印刷。香港對複製鈔票尺碼要求是面積比真鈔大或小至少20%,即邊長只需增大或縮小10%;在歐盟,如要雙面複製鈔票,其長度和闊度必須比真鈔至少大200%或小50%。在部分地區,只要符合特定的條件,例如複製品是單面印刷,便可豁免申請。

除了電影用的道具鈔以假亂真,早前也有市民稱在市面上發現500元偽鈔,印有「練功券」簡體字。(網上圖片)

李達志又稱,在商經局電影服務統籌科的安排下,金管局和警方過去數周積極與電影業界代表會面,聽取意見。金管局明天(6月19日)亦會與警方和影視業界代表會面,商討其他一些可行的措施去優化申請程序和要求,例如提供道具鈔票範本和常見問與答,配合業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