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當街摑狗以示懲戒 認虐畜判感化 官令守7規定准領回小狗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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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人帶寵物松鼠狗散步時,狗兒脫繩跑走,工人追回時被狗咬了一口,情緒激動並猛烈搖曳及掌摑松鼠狗以作懲戒。工人早前承認虐畜罪,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參考被告的感化報告,對被告有就事件作反省感到欣慰,輕判他接受感化12個月,並要完成愛護動物協會的小狗基礎訓練課程等7項規定,准工人領回小狗。
被告吳浩彬,26歲,報稱運輸工人,他飼養松鼠狗已兩年。他早前承認去年7月4 日在街上襲擊小狗,包括激烈搖晃小狗1至2分鐘,再掌摑狗隻,他被捕後曾說,隻狗不聽話,要教訓牠。
7條件包括上訓練狗隻課程
官又指,讀過被告的感化報告,對於他能反省過錯感欣慰,故判他12個月感化,並准許被告接回松鼠狗。而被告的感化令,亦包7項條件,包括完成愛護動物協會的小狗基礎訓練課程,提交狗隻健康及防疫文件,被告都表示願意接受。官又稱,若被告今日未能及時辦好領回狗隻,仍可與他的松鼠狗見面。
案件編號:WKCC6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