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親自睇」居屋訂價有玄機?消息:擬重推20年前彈性折扣安排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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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居屋推售部份單位呎價逾萬元,掀起社會「癲價」爭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6月13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提到,會親自檢視居屋訂價制度。據了解,政府高層傾向優化沿用多年居屋訂價機制,基本上類似20年前曾推出的彈性折扣安排,有需要時可為準買家提供更優惠的折扣比率,從而降低新居屋售價,以免市民再要申購「超貴」居屋。
如果採用彈性折扣,未來居屋訂價未必以市值七折為釐訂指標,可能會因應市值價偏高,把居屋折扣率變為市值六折或五折,以最新一期居屋最貴單位售價為630萬元計,下調至六折價出售,該單位售價可減少90萬元,變為540萬元。
不過,由於政府內部對重推彈性折扣或採納新機制取向,存在分歧,其中負責房策的公務員對調整訂價機制有相當大保留,恐怕牽一髮而動全身,但政府高層及政策局方面則認為不作任何調整,難以回應社會訴求,故此林鄭今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提問時,特別提到「如果我不檢視居屋定價,其實代表機制就是行之有效」,此番言論的「潛台詞」,內裡正是要由她親自出手,以便令今次調整訂價機制能夠一鎚定音。

林鄭月娥先後兩次表明要檢視居屋定價問題,反映政府明白居屋「癲價」對社會影響。

運房局曾詢問改機制以甚麼可取代

消息人士指,運輸及房屋局官員近日曾向關注房策的相關持分者「摸底」,詢問一旦改變居屋訂價機制,令居屋與市價脫鈎後,可以用甚麼機制取代;另外,如果以成本價出售是否過於廉宜,會影響到現有居屋的資產價值等。

據悉,政府高層及運房局都覺得,現有機制行之有效,難有其他機制及方法,如按平均成本價出售等來取代,但考慮到最近一期居屋銷售情況,認為有必要為機制加入彈性,尤其以市值七折訂價並非「鐵板一塊」,因最終買家支付樓價首期時,單位折扣率已因市值樓價變化而增減。

20年前房委會同樣面對私樓價漲、引致居屋售價水漲船高問題,1998年房委會因居屋七折訂價但售價仍偏高,便在居屋第十九期丙推售逾1萬單位時,推出彈性折扣率制度,申請人除可選擇基本折扣率,即評估市值五成外,更可選擇四成或六成的折扣優惠,當年房委會表明此舉是「以配合申請人的實際需要,令更多人士負擔到居屋單位」。

居屋申請每期都出現僧多粥少情況,而售價貴又是困擾申請者的另一問題。(資料圖片)

黃遠輝曾倡按樓價指數提供優惠折扣

事實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早前接受《香港01》訪問時,亦主動提及可以在現行機制下加入新的參考指標,他建議採用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私人住宅售價指數,當指數反映樓價過高時,可以調整七折訂價指標,為準買家提供更優惠的折扣,以降低居屋售價。

消息人士又表示,要覓得一個可取代沿用超過36年的機制,其實存在相當大難度,因受影響者還包括現存20多萬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而現時社會上不少人提出的建議,都存在一些缺點,包括以考慮各區因素的平均建築成本價出售居屋,未能照顧單位座向、高低層等差異,對買家並不公平。

至於7年前時任特首曾蔭權提出改以市民負擔能力訂定居屋單位售價,當年更曾估計實用面積400至500平方呎單位的售價只需150萬至200萬元左右,但卻因牽涉到動用巨額公帑補貼買家,以及或令居屋市場價格出現極大波動,最後被房委會否決,繼續維持現有機制。

黃遠輝回應查詢時表示,歡迎林鄭親自檢視居屋訂價問題,反映出政府對此的重視程度。他指小組尚未知悉何時會討論最新方案,有待政府完成檢視後再提交建議予小組。

柯創盛:居屋價格有更大下調空間

今日向林鄭提問居屋訂價問題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表示,林鄭的回應有承擔,顯示政府不會再容許「癲價」居屋再出現。他要求政府盡快令居屋價格有更大下調空間,不能再受市價影響而大幅上升。

根據資料顯示,居屋訂價由第3期乙以前(即1982年2月前),居屋售價是依據成本(包括土地、建築和發展成本)訂定,按收回成本原則釐定居屋單位的售價,但由第3期乙起的售價,改為與當時市值及申請人負擔能力掛鈎,不再參考成本因素,有關機制採用了已有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