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涉殺鳳姐案 被告稱原與朋友找女孩聊天 惟女孩不夠分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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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嫖客涉後以生果刀刺斃來港僅1日的雙程證鳳姐案續審,控方今午(25日)傳召曾接見被告的警員作供,他向被告查問時,被告說他當晚與朋友食飯,大家談起不如找女孩聊天,惟他們有3人,女孩不夠分,最後他先行離開。

被告陳鵬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一名妓女。(資料圖片)

被告2012年隨母親來港

控方下午傳召警長鄭國基作供,他稱被告在2015年8月26日被捕後,他聯同上司、同袍及一名普通話傳譯員到伊利沙伯醫院,為被告進行錄影會面。被告在片中透露他在廣東省海豐縣出生,2012年來港定居,家中有母親、兄長及嫂子及2名姪子。案發時他與母親同住在觀塘,母親有一名男性朋友,經常到訪他的住所,他稱對方為「叔叔」。

心臟問題不能作刺激活動

被告指他讀到中一後便輟學,先後做過廚房、裝修及地盤等工作,案發時靠朋友介紹做廚房的散工。他指出,自己平日的嗜好是上網、跟朋友開車去玩、唱歌跳舞,但由於心臟健康問題,不可以進行刺激的活動,平日放工後多數會找友人飲酒、食飯等。被告又稱他沒有濫藥習慣,又很容易感冒,除了服食感冒藥,沒有食其他藥物。

女孩不夠分曾獨自離開

案發前,被告相約做廚工時認識的兩名朋友在油麻地食宵夜。一直至案發日的凌晨,他們一行3人先在上海街廟街一帶逛街,後來行到累便坐在公園休息,同行兩名友人提議「搵啲靚女玩下傾下偈」,他亦跟隨。他稱「當時3個人要排隊,女仔不夠分」,遂獨自「搵女仔」,卻在街上遇到巡警,他擔心被警查問,後來決定再會合朋友。

被告與警方的會面錄影共長達5小時,而下午控方只播放了其中一小時,餘下的錄影控方將於下周繼續播放。

23歲男被告陳鵬,被控於15年8月26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某唐樓單位謀殺女子李建風(45歲)。控方透露,死者於案發前1日持雙程證來港,隨即在上址賣淫。被告則指稱是受死者挑釁才行兇。

案件編號:HCCC 1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