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疑不忿被叫醒付款 涉用刀捅死妓女 被控謀殺案開審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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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嫖客享受完服務後想留宿,卻一夜內遭兩妓女要求完事後離開,他疑在被第二名妓女喚醒催他付款,聲稱被激怒而用刀把該妓女殺死。事後他赤腳而逃,聲稱要自殺,見警員後更稱想用警員配槍射死自己。嫖客被控一項謀殺罪,他否認指控,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陳鵬,23歲,被控在2015年8月26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一單位,謀殺女子李建風(下稱:李)。
主控官在開案陳辭指,被告案發當晚先以800元與一名鳳姐進行性交易及按摩,完事後,被告要求過夜,但該名鳳姐拒絕。被告便到李於油麻地的工作地方,並要求留宿過夜。
隔鄰鳳姐夜聞尖叫聲
惟不久後,在李工作地點附近的工作的鳳姐,突聽到尖叫聲,便即往拍李的戶門,但無反應。該鳳姐開門後,發現被告沒有穿衣服,對她們說李暈了,要叫救護車。該鳳姐見到李滿身鮮血倒臥在地,而被告亦趁機逃走。
被告赤腳離開向釣魚人士自白
兩名在觀塘碼頭釣魚的人士,在當日凌晨約4點見到被告沒有穿鞋,身穿深色上衣及長褲,在觀塘碼頭出現。兩名釣魚人士指被告向他們稱他用刀捅了一個人數次,很想自殺。兩人報警後,有警員到場後將被告拘捕,發現被告全身濕透,情緒激動,被告自稱捅了一個女人,又對警員說他想用槍將射死自己。
被叫醒催付款感憤怒
警誡下,被告透露他在內地出生,當晚與朋友吃飯後便往召妓。與李進房過夜後,李稱頭痛想睡覺,將被告叫醒並催他付款。被告覺得很憤怒,將李推開,並用手掩着她的嘴,然後用刀傷害她。
死者臉及身上均有中刀
控方指,被告辯稱他被挑釁才殺死李,但控方請陪審團思考,被告是否真的被挑釁至失去自制能力,而他所指的挑釁,是否足以令一個人失去自制能力。解剖報告指,李的臉和身上有刀傷,引致李大量出血,心、肺失去功能而死。
案件編號:HCCC1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