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高額長者生活津貼追溯安排不公 首階段申請者較「蝕底」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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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葵青黨團的區議員和社區主任今日(9日)聯同數名長者舉行記者會,批評「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分批推行下,政府在發放追溯款項時出現雙重標準,包括是首階段提申領的長者若在今年4月3日不合申請要求的話,即使今年底前再符合資格,亦未能申領差額津貼,與第二及第三階段的申請要求有異,他們形容有關安排有欠公平,促請社署修正計劃。

民主黨區議員及社區主任今日舉行記者會,批評高津計劃存在雙重標準和不公平現象。(受訪者提供)

政府早前公布,由今年6月1日起推出「高額長者生活津貼計劃」,向較有經濟需要長者每月提供一層高額援助,並追溯至2017年5月1日生效,社署已在上月(4月)起透過「自動轉換」、「郵遞提交申請」或「新申請」三個階段,安排長者申領津貼。

但民主黨區議員吳劍昇指出,計劃存在雙重標準和不公平現象。他解釋,第一階段接到通知的長者,若在今年4月3日符合資格,會被「自動轉換」,可獲一筆過追溯期的差額津貼,但若不符合限額要求,便須向社署作出申報;而不合資格者即使在今年底計劃推行限期前再符合資格,均不會獲補發由2017年5月1日生效日期起計的一筆過追溯期差額津貼。

但第二和第三階段的申請限期為2018年12月31日,即此兩階段者只須今年12月31日前的填表當日,符合入息和資產要求便可領取有關津貼。

他們認為,社署分三個階段分批讓市民申領津貼,原屬合理安排,惟截止日期造成不公平現象,形容不少長者感到被虧待,他們要求社署一視同仁,修正計劃令第一階段的長者享有同樣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