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一氧化碳排放年增2.1%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升1.5%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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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日(24日)公布2016年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其中一氧化碳排放量達58,600公噸,按年增加2%;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亦增加1.5%。至於其餘4種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則有改善,分別減少3.6%至11.4%不等。

本港2016年一氧化碳的首兩大排放源為道路運輸和水上運輸,佔總排放量的54%和24%。(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2016年,本港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為17,310公噸二氧化硫、89,640公噸氮氧化物、4,350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3,380公噸微細懸浮粒子、26,240公噸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58,600公噸一氧化碳。其中一氧化碳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分別上升2.1%及1.5%。

2016年一氧化碳的首兩大排放源為道路運輸和水上運輸,佔總排放量的54%和24%。環保署未有解釋為何該污染物會上升,但稱在1997年至2016年間,一氧化碳的排放量減少37%,主要因為道路運輸的排放量顯著減少。


而非燃燒源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主要來自漆料、印刷油墨和相關溶劑、消費品及黏合劑和密封劑,佔2016年非燃燒源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總量的88%。環保署指,由於政府自2007年開始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2016年非燃燒源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較2007年已減少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