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設特殊需要信託入場費180萬 張超雄料僅得1%家長可負擔
政府在《財政預算案》宣布撥款5000萬元成立專責辦公室,為子女有特殊需要的家長提供信託服務。目前初步方案最低入場門檻為一筆過支付180萬元現金,為期10年。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今早(1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初步方案最低入場門檻太高,「以為係供款形式」,預計許多家長都無法負擔,認為政府不應就信託服務設門檻。
他估計,現時本港7至10萬名智障人士家長,推算僅得1%人有能力負擔政府方案:「如果放開返個門檻,我相信超過一半嘅家長會願意參加!」
現時不少有特殊需要人士無法照顧自己或工作、亦未必有能力自行處理財政問題。張超雄說,現時不少子女有特殊需要的家長,為解決自己身故後子女生活開支,只能預留財產交予親朋戚友來照顧子女;若監護人過身,這批特殊需要人士很可能無法自顧,生活費用亦成疑。
他又指,現時市場上有信託服務但收費太貴,每月收費動輒數萬元,令不少家長無法負擔,即使政府最新方案亦令不少家長無法負擔,認為改以月供形式較佳。
監護制度及財產管理關注組社工林羚於節目中亦表示,許多家長無法一筆過以現金支付180萬元信託費,認為初步方案只有中產家庭受惠,基層家長則無法受惠。
張超雄料僅得1%智障人士家長能負擔方案入場費
智障人士七旬家長李女士致電節目,歡迎政府願意推出信託服務,但180萬元入場門檻令她卻步:「邊有可能負擔到180萬?40、50萬就可能有!」她另指,目前與年屆40的輕度智障女兒同住公屋,擔心自己過身後房屋署收回單位,在輕度智障人士院舍短缺的情況下,女兒日後或失去棲身之所。
張超雄以本港現時有7至10萬名智障人士家長推算,推算僅得1%人能負擔政府現有方案:「如果放開返個門檻,我相信超過一半嘅家長會願意參加!」他續指,港府可參考新加坡政府在2008年推出的「特殊需要信託」服務,其最低信託款額僅須約2.8萬港元,並以供款及滾存形式來滿足信託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