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老師涉非禮兩女生 事主稱多番被碰胸當意外 度高被摸終醒覺
屯門小學男教師涉嫌兩年內多番借故非禮兩名南亞裔女生,男老師否認指控,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兩女事主今透過電視系統作供,她們稱被告教她們功課或度高時,遭被告觸碰胸部。其中一名事主稱,初時覺得被告是好老師,亦認為他非故意,但漸發現並非意外,忍無可忍下決定投訴,但被告反公開讚她是好學生。
男被告41歲,因法律理由其姓名以英文字母代替,他被控於2015至2017年間,在屯門一小學內非禮來自巴基斯坦的女事主X,及來自尼泊爾的女事主Y。
庭上透露,案發時被告是兩名女事主X和Y的班主任,負責任教中文和體育。X與Y是朋友。
X稱被碰胸信被告非故意
現年14歲的女事主X供稱,在兩年間先後數度遭被告觸碰胸部。其中一次在她就讀小五時發生,她指被告坐於老師檯,X則站在被告身邊,被告指出她作業上的錯處時要她走近,X彎下腰看被告示範正確寫法時,遭被告的手肘觸碰到胸部,她當時只感到驚訝,但仍相信被告不是故意。
度高被觸碰終忍無可忍
至X升上小六,她到電腦室上課時,坐在電腦檯向被告請教疑問,被告彎身解答其手踭觸又再碰到她的胸,但X依然覺得被告是無心。直至,被告在體育課為她度高時,被告的手指碰到X的胸部,X終意識到被告多次的行為是故意的。
X又稱,本以為被告是好老師,但當他接二連三觸碰到她的胸,她忍無可忍,決定向校長告發。她又指,被告得悉遭她投訴後,變得很親切,不時公開讚她是好學生。辯方盤問X時強調,被告從沒觸碰過她的身體,X反對。
Y指被告拿擦膠趁機碰胸
另一名女事主Y(13歲)則供稱,在案發期內曾遭被告兩度觸胸。第一次在Y讀小五時發生,Y稱上中文課堂時,她向坐在老師檯的被告提交作業,被告借故以教Y做作業為由,要求Y靠近,並趁Y彎腰靠近時伸手拿擦膠,趁機用右手手肘觸碰Y左邊的胸部,又沒有向Y道歉。
Y又稱,她升小六後,於17年2月22日,Y在電腦室上課,被告行近坐在最後排的Y,並問她正在做什麼,Y正想回答時被告用手快速觸碰Y的胸部達4至5次。控方於庭上向Y提問,被告當時是觸碰她什麼位置,Y強調是左胸。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37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