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12歲起每月遭父強姦 獸父曾拿菜刀自殘迫女讓性侵 囚11年半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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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貨車司機自女兒12歲起,每月強姦她一兩次,更要女兒扮AV片女角姿勢,女兒長大後拒絕,他反拿菜刀自殘迫女兒讓他性侵。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視女兒爲方便的洩慾工具,更透露事主至今在街見到外形像父親的人都冒汗,直斥被告行爲卑劣不堪,判被告就9項控罪入獄11年6個月。

53歲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性侵親女8年,被判入獄11年半。(資料圖片)

被告用其父權性侵女兒

法官判刑時指,根據心理醫生報告,53歲被告自我中心,沒有真誠關心別人。被告不能控制自己性慾,視女兒爲方便的洩慾工具。法官指案情嚴重,事主作爲父親的女兒自然渴望得到父親愛護,但被告利用父親的身份和權力性侵事主,行爲可恥。

女兒見陌生人像父即冒汗

法官又指,女事主受性侵年期長達8年,事主所受的痛苦可想而知。事主以為離開香港能阻止被告的行為,但當事主在澳洲完成工作假期回港後,被告仍繼續提出性侵要求,遭拒絕後以自殘方式威脅事主,手段卑劣不堪。法官指心理報告反映事主患創傷後遺症,在街上見到與被告相似的人都會冒汗,自我形象低,建議她接受心理治療。

被告以往只認為在法律上犯錯

被告代表律師呈遞由事主及兒子所寫的求情信,兒子信中稱雖認爲難以接受事件,但認為父情和靄可親,有照顧家庭;事主亦在求情信中指若父親感悔意,希望他能獲輕判,將來能與家人有健康的家庭。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認罪,避免事主出庭接受審訊。雖然被告曾以自殘方式威脅事主就範,但過程中沒有對事主使用過暴力。律師指被告以往認為自己僅在法律上犯錯,但現時則明白他在道德上亦有犯錯。

要女兒邊看色情片邊作性事

被告現年53歲,案發時任職貨車司機,案情指,被告於女兒12歲時第一次性侵她,當時並沒有戴上安全套。其後性侵行為一直持續8年,其間被告曾逼女兒爲他口交,並會一邊強姦她,一邊觀看AV色情片,並迫女兒用片中女角的姿勢與他性交。

用菜刀自殘迫女兒讓他性侵

女兒長大後往澳洲工作假期,回港後被告繼續要求舔女兒私處,遭女兒拒絕後,更以菜刀威䝱事主自己會自殘,並威嚇女兒提醒她男友要小心。女兒出於孝道一直容忍,長大後終忍無可忍向母親投訴,反被母親勸阻,至她滿22歲才報案。

被告被捕警誡下承認強姦女兒多年,又承認曾召妓,但覺妓女太污糟。

案件編號:HCCC3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