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工傷中介公司 三招幫僱主壓低賠償 機場工人求助無門
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及工聯會職安健協會表示,過去一年共收到36名機場工人投訴,指在養傷期間,被僱主委派的醫療中介公司及公證行,以三招迫使工人放棄追討賠償,包括安排特定醫生檢查傷勢、強取工人授權以翻閱其過去醫療記錄,用作「籌碼」壓低賠償金額、不斷電話以滋擾工人及其家人,迫工人儘早跟公司和解。工會譴責無良中介公司「無皇管」,工人有怨無處訴,要求政府立法規管該類中介公司。
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副秘書長葉偉明指,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工人在養傷期間,如可提供有效的註冊中、西醫的醫生證明,即可享有法定的工傷病假,及每月維持領取五分之四薪酬;而按工人傷勢,最長可於兩年內才向勞工處申請判傷。惟工會於過去一年已收到55宗有關工人不滿僱主工傷安排的求助個案,其中36宗個案投訴中介公司脅迫他們提早就工傷賠償與僱主和解,當中已有8位仍在養傷的工人被停薪。
工人哭訴不堪中介煩擾患抑鬱
原在機場任職行李裝卸員的陳先生(化名),長時間在停機坪搬運沉重貨物,前年一月證實因此導致腰部椎間盤突出,獲公營醫院的骨科醫生批假,證明他至今年5月仍需接受物理治療及覆診,陳先生現時走路要用手杖。不過,受僱主妥託的工傷中介公司安排陳先生接受指定醫生檢查,診斷他可於去年6月復工,僱主便從此停出糧,期間中介職員不斷脅迫他接受公司賠款六萬元,「佢(中介)話你唔可以唔接受,好似恐嚇我咁」。陳先生眼有淚光指,他為家庭經濟之柱,膝下還有剛滿一歲的幼兒要撫養的,受傷停薪之餘還遭中介不合理煩擾,因而患上抑鬱,每月醫療費需千元,現時需向家人借錢生活。
56歲將屆退休的機場職員李先生(化名),與陳先生有相似經歷,腰及右腳踝跟膜傷患自前年4月起至今未癒,於去年9月被停薪,更懷疑曾遭中介公司跟蹤,經濟及精神壓力下每晚失眠。陳及李曾向勞工處求助,但處方僅稱已向僱主發信勸喻公司,建議他們自行尋求律師協助。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批評,該類中介公司毋需註冊牌照、不受規管,是機制上出現漏洞,勞工處應介入保障受害工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