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局回應港獨: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撰文:林璐菁
出版:更新:
近日首個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成立,觸動中央政府神經,不少京官、港府高官、建制派人士輪流批評。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陳岳鵬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指,絕大多數港人均不認同任何港獨言行,也不願意見到香港和國家、香港和內地居民關係受損,並指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議員林大輝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指有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及泛民中人分別指出,《基本法》只規管政府而不約束普通市民,以及任何人不會單純因發表港獨言論而違法,問當局是否屬實,又有何具體措施和策略,以遏止港獨言論繼續散播等。陳岳鵬回覆時稱,絕大多數港人均不認同任何港獨言行,也不願意見到香港和國家、香港和內地居民關係受損,並指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政制局指言論自由不是完全沒有限制
對於如何看待港獨,陳的回覆僅重複行政長官梁振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論調,並指特區政府再三強調,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既不符合香港的憲制秩序,亦不符合《基本法》規定,以及香港社會整體和長遠利益。 他回覆時又稱,雖然《基本法》第27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是完全沒有限制。」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團隊已成型 組織目標青少年 不排除武裝革命外交部駐港副特派員:有團體打本土自主旗號興風作浪 港獨沒出路田北辰:鼓吹港獨加速23條立法 民族黨:不談不等於不立法傘後組織齊倡「自決」 香港眾志:強調民眾組織【社論】2047不是命題 「港獨」和「公投」不是選項張德江下月訪港不談特首選舉 料政府設宴招待 【有片】孫明揚:傘運促成民主醒覺 香港沒條件談港獨自決
陳又指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人有發表自由權利,但因行使權利時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因此須予以某種限制,包括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以及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並指《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亦有同樣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