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輟學兒童】被揭棄尋162失蹤學童 教育局新指引:求警協助
《香港01》本月中獨家揭發,過去5年多達162名小學及初中學童失蹤,教育局一直無公布,並在無發出入學令兼無報警下放棄跟進,程序有重大漏洞,漠視學童的安全及上學權利。
教育局最新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稱已採用新機制,如多次家訪仍未能聯絡學童或家長,會將個案轉介警方或社署。不過,文件未交代失蹤個案的跟進情況。而幼稚園學生連續七日缺課,必須通報教育局,防止虐兒情況發生。
有資深小學教師和社工指,教局從未公布新機制,前線並不知悉內容。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副主席邵家臻表示,教育局須詳細交代新機制內容,以及失蹤學童人數和跟進情況。
教局亡羊補牢改程序 失蹤學童交警方跟進
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將於下周三(4月4日),討論教育局跟進缺課學童程序,昨日(28日)上載教育局最新提交的討論文件。
根據該文件,教育局指去年底檢討「未能接觸」缺課個案的跟進程序,最新機制包括增加聯絡及家訪的次數,如多次家訪及向其他部門(如社署、入境事務處、房屋署等)查詢後,仍未能聯絡學生或家長,會把個案轉介其他部門,如警方或社署跟進。
局方並強調,會徹底跟進每宗缺課個案,定期再進行聯絡程序,不再因「未能接觸」適齡學生或其家長而終止跟進個案。
教育局去年承認,過去5年不曾發出入學令,根據局方最新文件,2017/18學年,曾就一宗缺課個案向家長發出入學令,有關學生現已復課。教育局發言人補充指,2017年底根據《教育條例》,向一名家長發出入學令,要求家長即時安排該兒童於指定的學校定時就學,但指不便透露個案詳情,亦無公開該名學生缺課的時間。
防虐兒 幼園學生缺課7日必須通報
今年初,五歲女童臨臨懷疑被生父和繼母虐待致死,揭發學校呈報後無跟進。教育局新指引亦定明,幼稚園學生若連續七日無故或在可疑情況下缺課,學校必須通報教育局,以提高幼稚園人員的警覺性,及早識別和支援可能受虐待學生。
即使學生缺課不足七日,或斷斷續續上課,但如果學校人員發現其身上有傷痕或有其他受虐情況,學校應參考社署《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處理,向教育局通報,向社署和警方尋求協助。
教局聲稱已轉新機制 資深教師、社工:無通知
教育局文件聲稱,去年底檢討後已更新跟進程序,不過記者發現局方從未公布,以致學校及社工並不知悉新機制。
有曾任校長的資深小學教師指,按正常程序,教育局會向學校發出通告說明新機制內容,校長其後通知全體老師,而輔導主任更要了解和按最新程序行事,「據我所知,最近只有幼稚園改了缺課通報程序,小學的做法與以往大致一樣。」
有駐校社工直言,不知悉教局已採用新機制,「如果有新機制,一般會有培訓,老師同社工要上堂,但無聽過這件事」,他認同將失蹤個案轉交警方跟進,但對增加家訪次數感疑惑,「增加幾多次家訪?缺課組什麼情況下介入?抑或只督促前線去做?這些都需要說清楚」。
邵家臻:教局必須交代失蹤個案跟進情況
事實上,教育局今年二月回覆記者查詢,確認僅於2009年向學校發出一份通告,說明跟進缺課個案程序。
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副主席邵家臻表示,在下周三會議前會去信教育局,要求交代失蹤個案數字及跟進情況,「教局提交的文件避重就輕,一定要追問失蹤個案數字」。他續指,文件所述的新機制非常關鍵,將要求教育局清楚說明內容。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新機制在去年底開始實施,程序較過往嚴謹,家訪由最少一次家訪改為最少三次,其中包括缺課組人員的家訪。
對於有教師和社工不知悉新機制,局方解釋,當學校匯報「未能接觸」個案的跟進情況時,會向個別學校解釋新機制,指示採用適當程序,又指現時學校採用新機制的情況暢順,局方會盡快與學校人員溝通,讓其更了解新機制的詳情。
01獨家揭發教局失職 5年棄尋162學童
《香港01》本月中揭發,2011/12至2015/16共5個學年間,共有162名小學及初中學童失蹤,他們失蹤時沒有離港,亦非社署跟進的個案,情況與去年9月屯門山景邨雙屍案中,死亡的15歲少年梁文禮相似;由於教局放棄尋人,這些學童和家庭至今仍下落不明。
不過,教育局跟進程序有重大漏洞,在無發出入學令兼無報警尋人下,就將個案列為「無法進進」。此外,記者取得教育局數字,顯示過去10年,小學輟學生個案增加超過一倍,2015/16學年多達668宗,整體呈現輟學年輕化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