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強積金對沖】港府晤勞商界交代 財政承擔172億 設雙層補助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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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呼聲高漲,橫跨兩屆政府未解後,或再現新進展。港府今(29日)分別邀請商界及勞工界,另亦包括部分立法會議員簡介新方案,據了解,新方案將保留劃線制,政府的財政承擔將「加碼」至約172億元,日後或隨通漲或有需要時再度注資,僱主亦需額外供款1%,儲錢作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儲備之用,而補貼期將延長至12年,並設雙層補貼。五大商會屬意於下月初再就方案開會討論研究,至於商界反應亦見不一,部分認為較舊方案有進步,但仍有商界代表予以保留。

關乎打工仔褔祉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將將今天公布。(資料圖片)

商界今早應港府邀請前往政府總部會面,當中包括勞工顧問委員會商界代表何世柱及郭振華、紡織及製衣界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工業界(二)吳永嘉、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郭振邦、廠商會永遠名譽會長李秀恒等。至於勞工界方面,則會於中午時段會面,並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以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簡介新方案。

黃定光:政府未了解中小微企難處

有份出席會議的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認為,認為政府已盡力解釋取消對沖的初步方案,但未了解中小微企的難處,例如他們的業務失敗,更要為僱員多注資1%,就等於「屋漏更兼連夜雨」,甚至可能「破產都唔掂」,甚或涉及刑事。而勞工顧問委員會商界代表郭振華則認為,今次新方案安排初步建議,當中明顯看到港府有協助解決中小微企過渡期。

據悉,政府初步提出以遞減形式,在12年過渡期內向企業提供補助,以應付額外增加的支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成本,而第13年起,則會由僱主自行承擔。根據政府數據,正常企業「儲錢」十多年後,一般已足夠應付需要,故以12年作界線。

不過,微企的承載力有限,倘解僱1人已超出預算,「越蚊型就越艱難」,但現時對中小微企定義未作定論,究竟是以人頭計算,抑或營業額等作決,則暫持開放態度。

至於如何協助企業過渡?港府擬以雙層補貼扶助,並在法例實施後首3年,資助僱主遣散費及長服金一半開支,倘僱主額外供款1%設立的專項戶口金額不足,難全數支付,港府將啓動第二重補貼機制,再額外資助僱主餘數的50%,其餘則需企業承擔。港府隨後將會按年遞減資助比率及金額。

至於現時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方程式內三分之二的月薪比例,及領取上限39萬港元,則會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