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師涉非禮女客人案 被告指事主看花紋自脫胸圍:我都阻止唔到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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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師替已婚女客人試畫紋身圖案時,涉嫌在其乳溝繪畫並乘機摸她胸部2次,紋身師否認一項非禮罪,他今天(23日)在西九龍法院自辯,指是按女方要求,在其肚皮上畫「開花」圖案,但事主當時仍配戴胸圍,其胸圍更及至肋骨,看不到圖案,她才自行脫掉背心及胸圍,且沒有作遮掩,紋身師直言:「我都阻止唔到。」但他強調沒有觸碰過事主乳房。

被告陳泓志否認非禮女客人。(被告Facebook圖片)

被告陳泓志(31 歲)否認於去年6 月22日在旺角百寶利商業中心「Sense Tattoo」內非禮女事主X。

有些女客人不介意赤裸

被告出庭自辯時稱,他於廣州出生,約5至6歲時來港,自小愛好畫畫,21歲時跟紋身師傳學師,之後開設公司。他與同為紋身師的妻子於前年結婚,育有一個女兒。

被告指,女客人光顧時,他均會問清楚需不需要換女師傅,並會問女客人是否需要紙內衣褲及乳貼,但亦有很多女客人不介意紋身時赤裸。

指X主動要求試蓮花圖案

案發當天,X晚上9時前來紋身,她亦表示不需要換女師傅及不需要用紙內衣褲。被告說,X起初打算紋一個「memory」及花型圖案在鎖骨位置,及後見到牆上一個蓮花圖案覺得漂亮,便問被告可否替她試畫上身看看,被告坦言:「為搵錢都會話好。」但否認向X介紹乳溝「開花」的紋身。

指X自稱和尚也讚她身材好

被告指,他試畫時,X身上仍有胸圍,但畫了幾下後,X稱看不到圖案,便脫下胸圍。被告指兩人其間有交談日常事,他講起妻女,X就訴說丈夫只顧打機而不理她,又提到曾被和尚讚其身材好。

被告稱替X紋身遭按大腿

被告又指,為X紋身時,X多次按其大腿,他以為X只是因為疼痛而按他,他之後已叫X鬆手,惟X再按,他便問X要不要抱著攬枕,而X則指不需要。

被問到見到X脫胸圍時,會否感到驚訝,惟被告指很多客人均會裸露,故不會感驚訝。他又指,當天所戴的胸圍延伸至肋骨中間,阻擋他畫圖,故有叫X脫掉胸圍,但他否認曾觸及X胸部,又指X沒用雙手遮着乳房,並說:「我都控制唔到。」

辯方指事主證不可信

辯方下午結案陳辭時指,X證供有多個不合理及匪夷所思之處,例如案發時,已婚並有數年工作經驗的X,被人脫去胸圍扣,甚至被摸胸都沒有反抗,亦沒有奪門而出。既然X不願意被人侵犯,「有色魔喺度,但又唔走」,反而繼續紋身及付錢。辯方又指X案發時自己脫光上身,直言:「有咩人會自己除晒啲衫,除非嗰個人別有用心。」並批評X證供有多個無稽之處,並不可信。

X早前供稱,被告案發時建議在她的乳溝紋一朵花,並形容「戴胸圍時係一朵花冧(花蕾),除胸圍時就係一朵開咗嘅花」,被告在X乳溝繪畫草圖期間,稱「好想揸兩下」,繼而揑了X的胸部兩次,X立即喝止被告。X及後藉詞離開,翌日X向上司講述事件後報警。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2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60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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