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師為少婦紋身 涉藉詞試新圖案摸胸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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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師被指為一名少婦在鎖骨上紋身時,聲稱試新花款,在少婦胸上畫花朵圖案,期間涉嫌非禮少婦胸部,因而被控非禮罪,紋身師否認指控,案件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被告陳泓志,31歲,被控於去年6月22日在旺角「Sense Tattoo」內非禮23歲女事主X。

原想在鎖骨位置紋身

事主X供稱,案發當日傍晚時到被告於旺角百寶利商業中心工作的店舖,原本準備在鎖骨位置紋身,但她指被告堅持要她脫去衣服,最後她脫剩打底背心及胸圍。

被告大讚事主身材好

事主稱被告大讚她身材好,她感到非常尷尬,之後被告稱有一個新紋身設計想找人試試,但沒有草圖,不過可在X的腹部繪畫,X便跟被告進入獨立房間。

照鏡時遭胸襲

X稱被告將她的背心扯高,又伸手到X背後欲除去胸圍,她以為胸圍遮住要畫的部分,便解開胸圍扣,怎料被告將其胸圍推高至露出乳房,然後在她腹部畫圖,完成後叫她站到鏡前,被告突從後伸手摸她的胸部。

X指被告又建議,可在事主胸溝上紋上花朶,戴胸圍時是花冧,脫下胸圍會是一朶開了的花,她指被告畫草圖時再捏她胸兩下。

X稱事後向上司提及事件後報警。

情況如「任人魚肉」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X雖稱感到冒犯,但並無反抗,X解釋受辱後感害怕,又稱被告曾向她說「真係想摸兩下」時,她曾說「唔得」,又稱被告在她胸腹畫圖案時,她同意情況有如「任人魚肉」。

案件押後至3月23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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