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辯方質疑警員編寫口供 並叫次被告「認咗佢」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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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案今(20日)續審,拘捕本案第二被告李諾文的警員,今接受辯方律師盤問,律師指警員當日為李補錄口供時,曾對李說:「阻差辦公好小事啫,你認咗佢。」同時亦指警員有編寫口供內容,警員否認說法。
警員認未有留意次被告眼受傷
警員方韋祺昨天作供時曾提到2016年2月9日凌晨,曾見次被告李諾文大叫:「玩大佢……」等,他事後亦有為李作補錄口供。
辯方律師今盤問方時,方承認沒有留意到次被告李諾文的眼部有傷處,但否認從來沒有問李是否需要看醫生,又否認曾向李說,要完成補錄口供後才讓李看醫生,亦不同意李是在這個情況下才簽署補錄口供。
警員否認曾叫被告「認咗佢」
律師續指,方曾向李說:「阻差辦公好小事啫,你認咗佢。」又指方編寫了口供內容,方全部否認。
5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梁天琦被控2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其中煽惑暴動的控罪指,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連同一個稱為黃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其餘4名被告則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控罪。
案件下午續。
案件編號: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