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被告李諾文被指附和梁天琦 曾持盾及大叫:玩大佢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案今(19日)續審。控方繼續傳召更多警員作供,有警員供稱,認到次被告李諾文在中群中附和梁天琦,又指李曾大叫:「玩大佢!」及用盾牌頂撞警員。最後李遭警員制服及拘捕。
戴口罩示威者持盾衝向警員
控方傳召警員劉國榮供稱,當時警方的防線沿缽蘭街向亞皆老街推進,期間有一名戴着口罩的示威者,手持盾牌向他衝擊。劉稱他用手「扯佢落地」,又出力將他按在地上約10至20秒,其後同袍便來接手處理。劉接受盤問稱不知道該示威者的盾牌期後往哪裏去。
指次被告在人群中附和梁天琦
控方繼續傳召警員方韋祺作供。方確認該名被劉制服的示威者是本案次被告李諾文。方又確認庭上播放的錄影片段,稱李當時有在人群中附和梁天琦,大叫:「玩大佢,屌你!」期後,方見到李被同袍制服,便上前將李拘捕,將他帶回旺角警署。警誡下,李曾稱:「我淨係揸住個盾牌頂住警察咋,其他嘢我無做過。」方將李拘捕後,在現場執拾到李的盾牌,李亦有向他指用該種盾牌推撞警方。
方接受盤問時被問到爲何在與李的補錄口供時,未有記錄李用盾牌撞向警員,質疑是方刻意不記錄,令李未能及時解釋,方不同意,稱因爲覺得之後會有同事再調查,故沒有即時記錄。
5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梁天琦被控2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其中煽惑暴動的控罪指,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連同一個稱為黃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其餘4名被告則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控罪。
案件編號: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