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營時稱遭揸胸非禮 女生形容以為在做夢 官指存疑裁男生罪脫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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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歲女中學生在中大參與夏令營時,與3 男2 女共睡一床,其間疑遭一名18 歲男生摸胸及私處,她供稱初時以為是夢境,但感覺「好真」,翌日報警指遭在旁男生非禮。男生在裁判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入更新中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質疑少女將「夢境變為事實」,法官同意原審裁判官未有就此作深入考慮,認為定罪不穩妥,判男生上訴得直,撤銷原有判刑。
形容遭非禮感覺「好真」
上訴人文博彥被控於去年7 月17 日在中大紫霞樓一房間非禮15 歲女事主X。案發時,X和文同睡在宿房床上,X睡着後感到文用手「揸」胸3 至4 次,又伸手入其內褲摸其下體。X供稱:「以為發夢,但(感覺)好真。」至翌日,X 向上訴人的友人傾談後決定報警。
指裁判官未作「夢」的分析
法官郭啟安在判辭指,原審裁判官有責任在處理證供時,就X是否將夢境誤以為真作深入分析,惟裁判官未有,加上X 於案發翌日向文的友人查探文有否侵犯他人「前科」,當命她得知文有前科後,才向文的友人訴說被侵犯,郭官認為這很難排除X對文有偏見而認定被他非禮,而裁判官亦未就X的說法深入澄清便斷定X不是發夢。
未考慮事主會否誤把夢當真
郭官指,上訴庭不會輕易干預原審裁判官對證人可信性的裁定,但他認為裁判官未有深入考慮事主會否誤當夢境為真的情形作考慮,故認為定罪不穩妥,判文上訴得直,並擱置判刑。
案件編號:HCMA 6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