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否認重複踏腳偷拍裙底 事主准在屏風後作供 案5月開審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休班警涉嫌在旺角地鐵站內偷拍女子裙底,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不認罪。控方將傳召6名證人,亦要求在審訊期間設置屏風,讓事主在遮擋下作供,同時亦會安排特別通道予事主出入,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5月23日開審。被告以原有保釋條件候審。
被告英裕泰(34歲),控罪指他在於2017年1月21日在旺角地鐵站近E出口向上移動的扶手電梯作出猥褻行為,淫褻或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將其右腳重複地踏至X的裙底範圍內拍攝X的裙底照片。辯方表示徵詢法律意見後,預計審期約3天,辯方稱暫時除被告外並無其他辯方證人。
案件編號:WKCC 20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