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珊入稟告港鐵等未履行合約 令其競選廣告未能於粉嶺天橋展示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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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補選新界東候選人方國珊今午(6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廣告代理及港鐵未有履行雙方訂定的合約,於競選其間,在粉嶺百和路行人天橋的戶外廣告牌上展示其競選廣告,現要求廣告公司及港鐵賠償一切損失及要求法庭頒令要港鐵執行合約。
原告方國珊,3名被告公司分別為G&S Business Solutions Limited、Polarline Development Limited 及港鐵。
方國珊指,她去年與被告公司簽訂合約,訂明被告公司會於今年1月17日至3月11日,在粉嶺百和路行人天橋外的戶外廣告牌展示其立法會的補選廣告,惟被告公司其後才指政府於天橋位置有工程而未能換上有關廣告。方指她事後向土木工程署查詢後,獲回覆政府有預留足夠通道予廣告公司,故她認為港鐵的說法失實,故決定入稟法院以尋求公義。
案件編號:HCA5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