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財政預算案】收入最少並非交最少稅 組織倡財富再分配
本屆政府公布首份《財政預算案》前夕,社會渴望政府「派錢」還富於民。翻查《中期人口統計》發現,收入最低的組別一向並非交最少稅,亦並非如外界想像般領取最多福利,學者及組織均期望政府糾正錯誤觀念,增加公共開支及改變稅制。
參考統計處發表的《香港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性報告:香港的住戶收入分布》,將家庭住戶按其收入劃分成十等分組別,以第一等分組別的收入最低,第十等分組別的收入最高,第一等分組別平均除稅及福利轉移後住戶每月收入約6,390元,而第十等分組別則達148,510元。
收入最低組別並非獲最多福利
在每月稅務支出方面,收入最低的第一等分組別要交540元,較第二、三、四等分組別要高出40元至120元,相對2011年時第一等分與第二等分組別住戶,平均每月稅務支出同樣是220元。再細看最高與最低收入組別的住戶,每月繳付差餉及地租差距在十年來不斷收窄,反映出私人房屋的租金升幅是小單位高於大單位。而第一個組別理應繳交少差餉及地租,但2016年時第一個組別平均每月繳付540元差餉及地租,繳交金額較第二、三、四組別高。
同時,最貧窮的第一等分組別每月獲分配社會福利約4,100元,所得竟低於第二至第八等分組別的住戶。當中的教育福利,第一等分組別平均每月獲分配790元,屬各組別最低,其次是第二等分組別,獲分配1,010元,隨後就是第十等分組別的2,050,完全不是愈貧窮就享有愈多福利。報告解釋,有住戶有修讀全日制課程而受惠於政府教育開支的子女,大多處於中間及較高的十等分組別,而第一個及第二個十等分組別因不少是長者住戶,故較少有全日制學生。
房屋福利方面亦出現類似情況,第一等分組別每月獲分配約680元,遠低於第二至第八等分組別,而報告解釋是因為第一等分組別居於公營租住房屋的住戶比例較低。但查看第一組別住公屋的比率是30.9%,比例低於第二至第六等分組別住戶,而第七及第八組別住戶,其住公屋比例分別是27.5%及19.5%。
學者指「N無津貼」幫到最受煎熬的一群人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表示,政府早於十年前已表明不應以高稅收、高福利方式,為縮窄貧富差距而作財富再分配,導致社會出現結構性問題,貧富懸殊愈發嚴重,回想當年政府稱「財富再分配會阻礙市民上游」,現今社會青年卻正正覺得難以上游,反映政府觀念有偏差,倡政府糾正長久的錯誤觀念。
對於統計處上述數據,葉兆輝指表面上政府無法向最底層人士提供最大支援,但由於數據僅按住戶收入將住戶劃分,未細分其住戶成分,因此有局限。但他指出,「N無津貼」真正幫助到現時最受煎熬的一群人,即使發放津貼或誘發部分業主加租,但亦不應停發津貼,反而政府應該考慮配合訂出租金管制。
組織籲上調公共開支
早前向政府提交預算案建議書的社區組織協會,其組織幹事蔡耀昌認為,本港貧富懸殊情況嚴峻,反映貧富收入極不均,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和公義,青年不滿情緒日增,政府應即時著力做好財富再分配,若情況改變,有助增加青年對社會的歸屬感。
他認為短期方面,政府應以往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20%的慣習,上調至佔本地生產總值25%,以過往公共開支約5,000億元計算,上降5%即是將每年公共開支增加約1,000億元;至於5年或以後的中長期目標,即要將利得稅改為累進制,利潤愈高,應以累進形式繳交更高稅款。
上文節錄自第100期《香港01》周報(2018年2月26日)《解構香港4萬億身家 「水浸政府」能為社會解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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