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人權年報:李波事件疑涉國安 港府:外國不應干預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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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發表2015年人權報告,有關香港部分,提及銅鑼灣書店5名負責人先後在泰國、香港和深圳失蹤,而書店出售批評中共及領導人的書籍,他們的家人與同事都認為事件涉及中國國安人員(It was believed that PRC security officials were responsible for their disappearances)。
報告開首就講述政改歷程,指出香港最重要的人權問題是市民難以透過自由及公平選舉去改變政府,新聞、言論及學術自由受到限制。報告引用香港記者協會的數字,指新聞自由指數下跌,自我審查情況增加,政府的透明度下降,選擇性披露消息。報告又指,本港並無執法人員使用酷刑及不人道的報告,但去年有警察過度使用武力的報道,隨意拘捕及扣留參與社運人士,阻礙集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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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香港大學校委會否決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一事,亦引起關注,是校委會首次拒絕物色委員會推薦的人選。
港府於中午12時48分迅速發稿回應,就李波事件,港府指香港以外的執法機關在香港無權執法,除在法律准許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容許任何人或任何機構進行未獲授權的執法行動;就新聞、言論及學術自由受到限制,港府自言堅決維護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支持新聞工作編輯自主的原則,亦不會容忍任何不論是否針對傳媒的暴力行為;就香港大學(港大)委任副校長一事,港府指港大是法定機構,其條例及規程訂明,副校長一職由校務委員會按其訂明的條款和條件委出,政府在這事宜上並無任何角色。
港府重申,香港特區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香港市民的各種權利。外國政府不應干預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