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拒簽「不影響他人」承諾書 港大校委會大比數要求離開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今日(23日)在灣仔會展舉行會議,校委之一學生代表馮敬恩在傍晚約6時40分被逐離場,未有回應記者問題。其後,校委會發聲明,指由於馮敬恩拒絕承諾不採取任何可能影響校委會成員、大學職員等人的人身安全行動,校委會以大比數投票通過要求馮敬恩離開會議。教職員校委張達明擔心,此舉令校委會和學生更趨對立。
會議約在晚上8時完結,結束後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和校長馬斐森離開時未有回應記者問題,而校委會隨即透過港大公關發聲明。
聲明指,考慮到馮敬恩的行動或影響會議現場的委員、大學職員以及其他人士的人身安全,因此要求他簽署簡單書面承諾,承諾以後不會採取任何影響委員、大學職員等人人身安全的行動,惟遭馮敬恩拒絕。校委會稍後將再要求馮敬恩考慮簽署該承諾書,並在出席下次校委會會議時回覆。
校委會重申,要求馮敬恩於會議中途離開並不是懲罰;有關承諾書是確保校委會會議可安全、有秩序和有效地進行。
馮敬恩:但留清白在人間
馮敬恩在傍晚約6時半離開會場,沒有回應在場傳媒提問,也沒有回覆記者查詢。他在晚上8時半他在個人Facebook留言「但留清白在人間」,又在回覆留言時形容,今次是港大投票拒絕校委開會後首次無恥地(shamelessly)發公開聲明。
港大教職員校委張達明會後接受傳媒訪問,他表示理解校委會為何要求馮簽承諾書,但不認同有關做法。他解釋,校委會沒有關於人身安全承諾書的守則,自己亦曾在會上質疑校委會有沒有權力要求委員離開。
張又稱,擔心會增加校委會與學生的對立,令日後校委會風險更高,希望校委會盡快設法修補對立關係。他認為有權者應多包容而非用高壓或排斥的方法回應反對聲音,亦質疑做法是否有客觀基礎,日後他會盡力促成學生與校委會面。
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亦在場外,嘗試了解校委會有否討論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大管治。她表示,李國章曾透過助理邀約新一屆港大學生會幹事會成員見面,但她希望事前先討論會面細節。對於馮敬恩被校委會逐離場,孫批評校委會違反程序公義,不應以此懲罰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