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控煙執法漏洞須改 「全面禁煙」更有必要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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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剛發布主動調查結果,指現時控煙執法存在大量漏洞,包括夜間執勤不足、政府各部門未有妥善協調控煙執法工作等,未來需要積極改進。
固然申訴專員公署確實點出部分問題,但其實要是細心分析,便會發現這其實還是在一個「無限循環」之中:政府一直推出措施嘗試減少吸煙者的生存空間,但未有針對市民根本的吸煙意欲。結果大部分煙民繼續抽煙之餘,又引起吸煙者和非吸煙者的矛盾。
參照外地,其實不少國家都已將政策「昇華」到另一層次,扭轉整套禁煙思維,定下「全面禁煙」的政策目標,甚至「落閘」不讓新一代接觸香煙。香港政府如果想真正解決問題,消除市民吸煙背後的社會和醫療成本,就不得不認真考慮這一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批評,食物及衞生局和控煙辦公室在打擊違例吸煙上有9項不足。(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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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檢控數字反映違例吸煙嚴重

按申訴專員公署的說法,控煙辦執法過於寬鬆。例如他們要在收到投訴21天內,對指定場所進行首次巡查,需時太久;縱容違例吸煙的場地管理人沒有法律責任;酒吧、食肆等場地在晚間違例吸煙高峰期,反而少人當值,假期期間也長時間無人。

該署亦指,雖然政府控煙宣傳有一定成效,但投訴及檢控數字上升亦反映不少市民仍受違例吸煙問題滋擾。

 

澳門人可能最常被問到的問題: 「係咪個個澳門人都識賭錢㗎?」(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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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縮吸煙者空間揞施成效不彰 

執法問題固然要改正,但在現實上,無論控煙的法例與執法如何嚴厲,都會出現漏網之魚。因為以實際環境而言,抽個煙只需數分鐘就可完事,即使接獲投訴,執法人員也未必能捉到犯事者,亦有部分個案是難以發現或舉證的。

現時香港政府一貫使用的方法,是利用加稅、劃定禁煙範圍等措施,不斷壓縮吸煙者的生存空間,但效用終究有個限度。政府在2007年1月1日起擴大禁煙範圍,又分別在2009、2011及2014年加煙稅,但根據吸煙與健康委員會2015年的報告,由2007年至2015年,煙民數目只由67.7萬降至64.1萬,跌幅不算大。

多國訂「全面禁煙」目標 俄羅斯擬全面「落閘」

相對而言,不少國家政府都訂下具體的「全面禁煙」(即把整體吸煙人口降至5%以下)年期。例如愛爾蘭和新西蘭為2025年、加拿大為2035年、馬來西亞則為2045年。有的國家更進一步,固然抽煙幾十年的「老煙槍」可能難以戒除習慣,但政府可以避免新一代成為未來煙民,俄羅斯政府去年便提出,擬全面「落閘」禁止2014年後出生的人買煙,目標是到2050年只剩下極數人抽煙;英國政府甚至限制煙民接受非緊急醫療服務的權利,要他們先戒煙一段時間。

持平而論,香港15歲以上人士每日吸煙率為10.5%(2015年),其實已比起上述提到的國家為低。但既然有如此好的起步點,香港政府就更加需要精益求精,認真研究,推出一套切合香港本地情況的措施,從根本切斷市民吸煙的意欲。例如過往本港的調查就指,戒煙人士最大的關注其實是健康問題,政府不妨考慮借鏡英國的做法,「迫使」更多煙民戒煙。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早前建議,政府應以2027年作為「全面禁煙」目標,但政府至今未見積極回應。因此,政府有必要採取更為積極的角色,讓下一代享受無煙環境。修補執法上的漏洞,只是眾多行動中的第一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