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控煙辦9項不足 公眾假無人當夜更 失執法黃金機會
雖然室內禁煙實施了11年,不時市民仍被逼在室內「吸二手煙」。香港申訴專員公署指,不時接獲市民投訴,指政府打擊違例吸煙執法不力,有些禁煙區形同虛設,令市民飽受二手煙之苦。公署遂主動調查,今日(1日)公布報告批評,食物及衞生局和控煙辦公室有9項不足,包括夜間執行不足,錯失執法的黃金機會,其中2016年12月的所有公眾假期及星期日,均沒有編排任何員工於晚上6點半以後當值;而且部門人手少流失率亦高、跟進投訴的巡查太遲、未協調控煙政策等。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日)發表的主動調查報告指,發現控煙辦於2016年12月的所有公眾假期及星期日均沒有編排任何員工於晚上6點半以後當值,部分非公眾假期亦沒有編排員工當夜更;而在同年11月星期四或五娛樂場所人流較多的日子,只有4日有編排員工當夜更。
另外,過去4年,控煙辦每年夜更成功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字只為日間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數字顯示,控煙辦於2016年發出的夜更定額罰款數字為1686宗;但日間就發出6964宗。
然而酒吧和食肆的違例吸煙高峰期通常是晚間繁忙時間。公署報告指,「意味著部份違例吸煙的高峰時段,控煙辦根本沒派人進行突擊巡查,無形中錯失執法 的黃金機會。」公署促請衞生署應考慮調配資源,加強夜間及高危日子的執法行動。
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亦有不足,法例雖賦予康文署、食環署及房署可及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但專署發現食環署、康文署卻未有積極執行工作,以康文署為例,2016年間共收到213 宗投訴,但檢控個案只有60宗,僅佔整體約3成。
市政大廈違例吸煙嚴重 食環署未有阻止 變相默許
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投訴人不滿大角咀市政大廈熟食中心違例吸煙的問題,控煙辦於2年間共進行120次突擊調查,成功票控約50宗,反映該地點的吸煙問題嚴重,但作為場地管理人的食環署並未有阻止相關行為,變相默計違例吸煙。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政府部門各自為政,食衛局作為負責控煙政策的政策局,應積極協調各執法部門的控煙工作,「在人手分配和工作優次上,唔好將呢啲工作視為次等。」
控煙辦流失率達16.3% 申訴專員憂影響執法
此外,公署發現控煙辦人手不足,指控煙辦實際執法人手為79人;相對上過去5年控煙辦平均每年收到約18,000宗至22,000宗投訴;突擊巡查數字介乎27,000至30,000宗。公署指,法定禁煙區的數目龐大,上述執法數字儘管不少,仍是杯水車薪,加上控煙督察的流失率長期偏高,在2015/16年度為16.3%,擔憂若未能進一步改善控煙辦執法人員的流失情況,長遠而言會無可避免地影響執法的效率。公署促檢視控煙辦是否需要增加人手和檢討流失率偏高問題。
食物及衞生局和衞生署回應指將跟進有關建議,有關控煙辦的人手安排,晚間巡查的數目已由2016的576次,增加至去年的699次,人手流失率亦由2014/15年的26.3%降至2016/17年的12.7%。食衞局及衞生署會繼續與其他政府部門溝通,加強在管理場地內進行控煙執法工作。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食物及衞生局和控煙辦公室在打擊違例吸煙執法上9項不足:
1.夜間執勸不足 |
2.人手不足,流失率高 |
3.跟進投訴的指引未能與時並進 |
4.加強與控煙督察以外的主要證人合作 |
5.加強便衣人員執法 |
6.食衞局和衞生署未有妥善協調控煙執法工作 |
7.政府部門未能以身作則,做好場地管理人的職責 |
8.場地管理人不履行控煙條例的規定、無須受罰 |
9.就娛樂場所施加相關禁煙牌照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