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母醉倒街頭 子女獨留在家 裁判官:之後點做人母親!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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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單親母外出飲酒醉倒街頭,獨留一對子女在家,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疏忽照顧兒童罪,原定於今日(4月7日)判刑,惟裁判官看罷感化官報告後,擔心她以後如何能為人母,加上被告無律師代表,故把案押後至4月11日判刑,以讓被告尋求協助。

今年1月17日,謝姓女被告趁周末晚上,及一對年僅7歲及6歲小兄妹在馬鞍山住所入睡後,出外飲酒消遣,更醉倒街頭。子女早上9時起床,等候個多小時仍不見被告,哥哥想起妹妹幼稚園當日有特別活動,便一同返校向校長求助。校長曾致電被告手提電話,惟無人接聽,最終報警,並將兩小孩送院檢驗。

被告同月18日凌晨2時到警署自首,警誡下稱酒醒後知事件已驚動警方,又因害怕而不敢回家。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她在庭上透露依靠綜援維生,現時則在網上從事買賣護膚品工作。

官:責任一定要負,唔可以揼咗佢算

裁判官引述早前為被告提取的感化官報告稱,指案件相當嚴重,又直言報告內容提到被告過去行徑令人擔心,並說:「責任一定要負,唔可以揼咗佢算,之後點做人母親!」由於被告並無律師,故建議她尋求當值律師的協助。

案件編號:STCC9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