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不滿兒買外賣「打斧頭」 掟子埋牆獲判緩刑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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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無業漢叫9歲兒子買外賣後,發現兒子疑似「打斧頭」,扣起部分作零錢,一怒之下抱起兒子掟向牆和沙發,又用6呎膠棍打兒子頭部。父親在九龍城法院承認襲擊致兒童受傷罪,裁判官接納被告一時失控,管教無方,判他入獄4月,緩刑兩年。
劉姓被告(50歲)承認於去年2月15日,在深水埗海麗邨的住所內襲擊9歲兒子。被告育有8名子女,只與其中兩名十多歲女兒同住,涉案事主及其他子女則由寄養家庭照顧。由於案發時是農曆新年,事主才回被告家過年。
辯方:被告無暴力傾向 官接納單一事件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社署委員會早前深入調查並確認,被告過往未曾虐待兒女,平日亦無暴力傾向,強調是次只屬單一事件。辯方又指,被告儘管有吸毒習慣,但自2000年已再沒犯案,今次被捕後亦自願入院接受治療,減輕對毒品的依賴,認為被告今次過後已知道不應再使用過度體罰。被告亦獲妻子、兩名女兒撰寫求情信。被告律師強調家庭收入重擔雖在妻子身上,但相信他對家庭成員亦提供一定程度的關心與愛。
裁判官香淑嫻指案情嚴重,監禁本是恰當的判處,惟接納是次為單一事件,並相信被告在過去兩個月還押已作深切的反省,望緩刑亦對他有足夠的阻嚇性及警惕性。
案件編號:KCCC 40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