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金騙局8人受害涉款1100萬 警拉投資公司董事及經紀
撰文: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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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刑事部人員今日下午採取行動,於牛頭角及尖沙咀區拘捕兩名投資公司董事和兩名經紀(26-49歲),他們涉嫌串謀詐騙罪被扣查。
油尖警區於過去一年多接獲8人報案,指他們於網上或社交網站認識到一些投資經紀,他們表示能以低成本資金投資倫敦金或做融資項目,而倫敦金項目可於短期內得到兩成至兩成半回報。8人分別到尖沙咀中港城一間投資公司簽約後, 以現金或銀行轉帳過數,惟最終經紀會向 受害人表示投資已虧損,亦無法成功融資,損失共1,100萬港元。8宗案件中,6宗涉及倫敦金投資,涉款270萬元;而另外2宗則涉及融資,共涉款830萬元。
油尖警區刑事總督察鄺仲廉表示,8名受害人分別來自香港、內地及澳洲,該公司最早於2016年12月起,誘使兩名受害人參與融資項目,並向受害人收取一筆款項作為抵押金,受害人付款後便無法聯絡該公司。而涉案的投資公司運作超過10年,更已取得投資牌照20年,但近數月才接獲受害人報案。而該公司一年多前曾轉換管理層, 警方經調查後,掌握罪證後採取行動。
警方呼籲市民投資前要找信譽良好的投資公司,而簽合約時亦要認真看好合約條款及考慮風險。警方亦提醒市民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最高可被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