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突規定學生會經同意後才可發全體電郵 校方:溝通誤會無此事
一批浸大學生早前「佔領」語文中心,校長錢大康今午(24日)會見傳媒時,表明事件中有兩名學生違反學生守則(code of conduct),決定將二人即時停學,而被停學的學生其後證實為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及中醫系學生陳樂行。
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晚上,於其Facebook專頁指,學生會收到資訊科技處的電話稱,由今日(24日)起,編輯委員會、幹事會、評議會及仲議會四大學生會架構,須得學生事務處同意,才能發出致全體的電郵(mass mail)。浸大發言人指,溝通誤會並無此事。
學生會和編委會則向《香港01》證實事件,更指在今早和傍晚都分別收到資訊科技處的電話稱,不可以直接發出致全體的電郵,就算校方現時指無此事都不能發電郵。
長遠要學生輔導長同意才可發mass mail
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晚上7時,在Facebook專頁稱,學生會成員收到資訊科技處的電話指,由今(24日)起的短期內,編輯委員會、幹事會、評議會及仲議會四大學生會架構須得學生事務處一位職員同意,才能發出全體電郵(Mass Mail)。而長遠來說,4大學生會架構發出的電郵,亦要得到學生輔導長的同意,才能向全體會員發出全體電郵。
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及編委會成員向《香港01》證實事件,他們稱學生會和編委會今早和傍晚都分別收到資訊科技處的電話稱,須得學生事務處一位職員同意,才能發出全體電郵,而以往是沒有此規定;就算現時學校指是溝通誤會並無此事,但由於資訊科技處已放工,所以仍是無法發出全體電郵。
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言人杜耀明認為,校方的做法是打壓言論自由,並估計校方是決定將涉事的同學停學後心虛,又擔心學生會利用電郵組織其他學生集會或行動,因此突然作出此規定;他認為校方現時應正視學生最初的訴求,而不是持續打壓同學。
浸大發言人回覆稱,學生會毋須經學生事務長批准可用群發電郵與會員聯繫,措施沒有改變,事件可能因溝通問題引起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