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麗邨罷工引關注 羅致光:努力優化政府外判服務合約制度
海麗邨清潔工罷工,引起外間對政府外判制度的關注。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今(21日)撰寫網誌,指海麗邨外判清潔事件並非單一事件,由於當中涉及勞工權益,他表明已於去年八月底成立了跨局跨部門的工作小組,以保障外判服務員工福利與權益。
他又提到,政府外判服務,雖然可節省公帑,但最重要的考慮是服務的靈活性、質素和部門服務的運作需要,他重申港府將致力優化政府外判服務合約制度。
羅致光於局長網誌中撰文,指他過往幾個月,以工作小組「召集人 」的身份,與不同的勞工組織、立法會議員及外判商組織會面,聽取了勞工界對外判制度的意見,亦與外判商組織探討如何改善制度,有助他們成為良好僱主。
他又提到,勞工界及部分政團關注的,主要是外判服務員工的薪酬水平、勞工假期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保障,及工作的穩定性。要保障薪酬水平,便可能要從投標制度中,價格與技術的比重,及最低薪酬佔評分的比例入手。
若要保障勞工假期,便可能要從標準僱傭合約條款入手。要保障遣散費,便可能要在投標與標準僱傭合約中加入條款,確保僱主會在外判合約結束時為員工提供不低於遣散費的特惠金或約滿酬金。
港府需兼顧商界利益 持平檢討
他續指,另一邊廂,外判商及部分政團關注的則是合法、合理回報及投標的公平性。他認為,工作小組的出發點是保障基層勞工的福利與權益,但作為政府亦應顧及到商界合法合理的要求,持平地檢討制度的不足,努力尋求共識。
海麗邨事件勞工處只是調者
他又提到,在海麗邨事件中,勞工處的角色只是一個調停者,而非處理有否僱主違反有關條件或僱傭合約的問題。,因為當原外判商不獲續約,要與僱員結束合約,會涉及遣散費,但當僱主要求僱員調到其他地區工作,僱員不願意調遷而結束僱傭合約,便不一定可以獲得遣散費。
平衡各方利益 達致三贏局面
他強調,必須努力優化政府外判服務合約制度,在既合情又合理的基礎上,平衡雙方的權益,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達至一個三贏的局面,令巿民大眾獲得有質素的公共服務、勞工獲得合理的福利與保障、以及承辦商得以公平競爭並得到合理回報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