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來稿】港鐵回應01周報:忽略了大型基建面對的實際挑戰
文:陳芳婷(港鐵項目及物業傳訊高級經理)
《香港01》周報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刊登一篇題為《基建工程超支成常態政府港鐵沙中線協議早有伏筆》的報導,當中單以17公里新建鐵路綫來涵蓋沙中綫項目,並不全面。首先,沙中綫工程項目龐大,並不只建設17公里新鐵路和10個車站(其中6個是轉綫站),項目內容複雜,工程範圍橫跨港九新界14區;包括在現有西鐵綫、馬鞍山綫及東鐵綫進行提升及系統銜接工程、加建新車站部分、改建現有車站設施、提升及更換東鐵綫的信號系統、改裝現有列車至八卡及購買全新列車等,亦同時涵蓋大量政府社區及民生設施。貴報文章只以新鐵路段17公里作為基礎計算平均每公里成本,繼而評論整個項目的造價高低,並不公允。
其次,文章指
港鐵在工程勘探階段時粗疏,未能在施工前發現古蹟文物,否則港鐵可以透過改動走線或車站設計,避免往後延誤及超支
這論點恐有「事後孔明」的説法。港鐵公司在啟德發展區開展沙中綫車站及隧道工程前,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建議,在工地指定範圍進行考古調查及發掘工作,包括宋皇臺站工程範圍內以往聖山位置及其附近可能存有具考古價值的考古文物。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中的文物影響評估由考古學家撰寫,並由政府部門 經諮詢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後審批。考古學家參考了2008年由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的啟德發展計劃環評報告,並根據一些已有資料,包括相關的歷史文獻、書籍、地政總署早期的地圖,分析在啟德發展區及附近的歷史、發展過程、地質和地貌等因素,結論出聖山本體位置(即宋皇臺站工地範圍)的考古潛質較低。
港鐵公司一直配合古蹟辦和考古專家的要求,及後基於在工程進行期間的考古發現,顯示環評報告指定考古調查範圍以外的工地有可能發現考古文物,遂按古蹟辦的要求,擴大考古工作範圍六成,由原先約14,500平方米增加至約 23,300平方米,在該地出土及原址保留的文物,大大超出專家及有關方面的原來預期,故所謂「勘探階段時粗疏」的說法有所偏頗。希望貴報理解,在大型基建的設計階段中,勘探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讓工程團隊透過取樣的方法,去初步了解土質情況,包括石層的分佈及間距等,從而制訂較合適的施工方法。即使勘探工作做得再多,也不能鉅細無遺地透視土層內的一切。
鐵路工程規模龐大,隧道走線及車站涉及複雜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及審批程序,並受制於環境因素如樓宇地基及地下設施等等。在發現考古文物時, 連接宋皇臺站的啟德站和馬頭圍站車站工程已經展開,若改動鐵路走線,將對沙中綫工程的進度以及通車日期造成極大影響。經社會各界討論後,政府當局最終落實有關保育方案。宋皇臺站的車站設計和建造工序,亦因應原址保留遺蹟而作出修改,加上擴大考古工作,沙中綫「大圍至紅磡段」工程出現最少十一個月的滯後,令工程費用顯著上升。其後,港鐵公司採取各項切實可行的追回進度措施,成功追回部分滯後。
第三,文章亦指「服務經營權」模式存在「超支誘因」,「港鐵超支愈多,就收更多管理費,因此愈超支對港鐵愈有利」。此等「陰謀論」的說法, 實有誤導之嫌。事實上,有關款項是項目管理費,是用以支付負責管理及監督工作人員的薪金,及相關開支費用,並不涉及公司的利潤。
我們希望強調,不論是按「擁有權」模式或「服務經營權」模式推展的鐵路項目,本公司均十分重視項目的監管及成本控制,並擁有一套嚴謹的管治框架及嚴謹的程序,以監管採購、合約行政事宜及成本控制。在「服務經營權」模式下進行的沙中綫工程,根據委託協議,本公司有責任採用與其他鐵路項目相同的管理系統及程序。政府當局及其顧問亦有一套嚴謹的監管及核證系統。
為更進一步控制項目開支,本公司成立了項目監控小組,擔當監察者的角色,仔細審查沙中綫工程項目下,顧問及工程合約引致的申索及開支變動。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亦有被邀出席項目監控小組會議。沙中綫工程先後遇上考古發現及種種外來因素的阻滯,工程團隊積極實施追回進度的措施。有關追回進度措施的計劃,包括當中的成本及效益,亦須要經項目監控小組會議的審查及同意。
除了相關政府部門的監察之外,本公司亦一直致力提高沙中綫工程項目的透明度,每季均會向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清楚陳述所面對的挑戰,甚至個別施工地點所面對的滯後和相應的緩解措施,以及開支和申索狀況等。
事實上,不少非鐵路項目的大型基建亦面對相同的挑戰,包括複雜的地質情況、勞工短缺而令造價上升等。該等大型基建項目亦並非「服務經營權」模式下推展的工程,所以貴報對「服務經營權」模式存在「超支誘因」的論點並不成立,亦忽略了各項大型基建所面對的實際挑戰和困難。
最後,在十二月五日公布沙中綫向政府提交最新造價估算時,雖然仍有待相關部門核實其中細項,但公司有見於公眾對工程造價的關注,亦在向政府提交估算的同時作出公布,盡力提供導致額外工程開支的主要原因。我們會繼續全力協助政府進行評估,包括提供所需的任何進一步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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