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港工時冠全球惟從無界定 日本立法保障僱員有何啟示?

撰文:鄭秋玲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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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香港的長工時在一項國際調查中創下世界紀錄,至今未破。此後30年在工時範疇亦長踞世界前茅,不過香港始終未有界定何謂「過勞」。
同一片太平洋,1988年,工時不遑多讓的日本,廣泛認知有「過勞死」問題存在,促使日後將加班時數納入勞災標準,來年將審議立法為加班時數劃上限。
《香港01》一連六篇報道,追蹤這兩條「平行線」,一探兩地看待、落實防止「過勞死」的進程,到日本專訪當地學者、律師及「過勞死」家屬組織,從一本東京大學生的絕望日記、一首六歲童悼念父親只想說一句「不要去工作」的詩,「過勞死」議題既遙遠其實又貼身。

「過勞死」這名詞起源地日本,當地自80年代起已關注有關問題,就「過勞死」議題走到最前。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於2001修定並沿用至今的《心腦疾病工傷認定標准》,疾病包括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中風、血壓性腦病變、心臟梗塞、心絞痛、心搏停止等,將工時作為主要標準,指每月加班超過45小時,症狀就愈明顯與工作有關。

定義:病發前一個月 加過百小時 

同時明確劃分何為「過重負荷」︰病發前一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或病發前2個月至6個月每月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可被認定為「過勞死」。至於精神障礙方面,在病發前長於半年,在職場受欺凌、嚴重騷擾、暴力等,亦獲勞災保障。

公布「黑心企業名單」

日本並自2014年11月起頒布「過勞死防止對策推進法」,日本厚生勞動省去年不單止發表過勞死防止對策白皮書,「貼地」考究每年「過勞死」宗數,個案的工種、工時、所引發的疾病等均詳細記錄,並公佈令員工過勞的「黑心企業名單」。日本明年將審議為加班劃上設的提案。

日本僱員工時長,但少向人透露壓力。(譚威權攝)
人在世上,不是一個人活著,特別我們和家人、朋友在一起,不只是你一人的性命,還是大家的性命。
老教授對以「為工作賣命為榮」學生的肺腑之言
失去的都是很有責任感的人,是社會應該感到痛心的事。
為過勞自殺的丈夫而走上抗爭路的遺孀

港工時冠絕全球 88年曾達一年2,627小時

據國際投資銀行瑞銀由1988年至2015年公布的全球物價及收入數據,港人每年工時總數在全球近70個主要城市間都穩佔5強席位。香港人成功於1988年以2,627小時工作時數登上榜首,「辛勤」記錄至今無城市能及,並在1991年、1997年及2015年亦為工時冠絕全球。不過,香港至今未有界定何謂「操勞過度猝死」,形同不存在。

講得慘點,他們做到死,亦都不獲得任何賠償,最後被指是自己問題,為何一個人生勾勾,又會突然死亡呢?為何政府連去探索個問題都不去做…其實完全是政府的疏忽!
香港四十年資歷社工

「又不是日本,怎會有過勞死啊!」有入行四十年香港社工憶述,在早年向政府提出要求正視工友猝死問題時所曾獲得的答覆。惟他每年都接到十數宗在工作場所猝死的個案,並明顯生前工時達每日15、16小時,最後因心、腦血管疾病而猝死,條件符合日本當局的認定基準,惟香港一直無視過勞死的問題。

借日鑑港,香港是否真是沒有「過勞死」發生?抑或只是視而不見?香港又有無需要研究防止「過勞死」?預視將面對的困難,又可能如何解決?《香港01》訪問多位社會、經濟、醫學、法學界學者,及勞工界代表,一一探究。

上文節錄自第92期《香港01》周報(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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