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加強法院保安 司法機構聘合約副保安主任 月薪逾5.3萬元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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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本月公布,家事法庭會實施安檢,增設金屬探測器,日後亦將強化高等法院保安措施。司法機構昨(24日)刊登空缺,以合約形式聘用副保安主任及助理保安主任,月薪分別達5.3萬元及3.6萬元。不過要符合「荀工」條件,均須於香港紀律部隊擔任過督察或主任級職系,當中以警隊經驗為佳,或者從事保安行業,擔任過管理層或督導階層工作,相關經驗要求分別至少要有12年及8年。有關空缺將於下月8日截止申請。
副保安主任月薪為53,300元,應聘者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為佳,並須在香港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文及英文科考獲合格成績。應聘者須具備最少12年,在紀律部隊擔任督察或主任級職系工作的經驗,當中以警隊履歷為佳;或具備最少12年於保安檢查或相關行業擔任管理層的經驗。
助理保安主任月薪為36,830元,與上述聘請條件相近,不過學歷要求只須在香港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考獲中、英文科合格成績。應聘者須在紀律部隊或保安行業中具備至少8年督導階層經驗。
使用監測儀經驗豐富者有優勢
兩個職位均指明,應聘者如在使用「拱門金屬探測器」、「手提金屬探測器」,或「X光機」方面,具豐富經驗會明顯佔優。獲聘者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1年,屬全職工作,包括用膳時間,每周工作44小時。
有關職位職責包括,協助制訂並推行與法院大樓保安相關的政策、檢討保安員人手調配、向場地經理提供意見及協助安排人群管理、與執法機構及政府部門保持緊密聯絡、及執行上級指派與保安相關的其他職務等,獲聘者可能需要不定時工作和穿著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