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客闖高院】法院保安主職維持秩序 難吸納前紀律部隊人員

撰文:陳雯慧 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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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出現持刀男子事件,法院的保安設施是否充足引起關注。惟現時各級法院中,只有判法院仍有庭警駐守,其他早已交由外判保安員負責,但他們一般只負責維持秩序和巡視大樓等。有退休警務人員指,如法院所聘用的外聘保安人員,其薪酬條件等較低低,難吸引有紀律部隊經驗的人員加入。

高院正門自有刀客事件後,開始有警員駐守高院大門。(資料圖片/陳雯慧攝)

司法機構外聘保安合約達3.6千萬元

現時全港法院,只有裁判法院有庭警駐守,司法機構每兩年將各級法院的保安工作,以兩份合約的方式,招標外判,根據2014年司法機構已批核該兩份保安招標合約,價值達3,636萬元。現時法院保安人員工作,一般負責協維持公眾秩序、巡視法院大樓和夜間保安等工作。

現時司法機構的保安服務合約承辦商為威智護衛有限公司,根據威智護衛早前招聘廣告,除了要求保安人員必須持有效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外,亦最好有紀律部隊經驗,駐守各級法院。

法庭保安主要維持秩序工作

法院保安人員每日工作除了,在繁忙時間在出入口的電梯大堂上,維持秩序,控制人流,以及在法院大樓各層駐守及巡邏外,一旦遇有大案或公眾關注案件,如近日正在審理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保安人員更會協助派發輪候入庭的公眾旁聽籌,以及在法庭門外把守及維持保安工作。

外判保安薪酬不及公營機構

有退休資深警務人員透露,不少有意投身保安業的退休警務人員,均期望可加盟公營機構,如立法會、機管局等,主因在管理上較有系統,而且薪酬較高,如立法會最初級的保安職位,薪金已可達每月20,000元;至於法院的保安工作則外判予保安公司,一般而言保安公司提供的薪酬較低,約每月10,000元,而且工作環境較差,崗位彈性低,因此吸引力不足,變相難吸引有紀律部隊背景人士加入。

高院兩出入口已增派警員駐守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非常重視各法院大樓內外的保安,將繼續與警方保持緊密聯繫,檢討各項保安安排,並會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法官及司法人員、法庭職員和法庭使用者的安全,以及法院的正常運作,就本月17日一名男子在高等法院取出利器的事件,發言人指警方正跟進調查,不予評論。而自事發後至今,高等法院兩個出入口,每天均有警員駐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