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地政署長涉1880萬囤地圖利 廉署不起訴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兩年前捲入「翻版陳茂波」囤地事件,在管豁新界四個地政分處的同時,以1880萬購入元朗逾八萬平方呎農地,再獲地政總署及城規會批准擴大土地之可建樓面面積,涉利益衝突之餘,亦有獲寬待之嫌。廉政公署今日發新聞稿指,事件已完成調查,決定不檢控。地政總署則表示,會考慮是否需要就相關情況作出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有前廉署調查主任形容,事件摧毀香港公務員廉潔奉公之核心價值。
涉提早買8萬呎發展地 再申請擴建村屋面積
林嘉芬在2014年8月被傳媒揭發事件後,地政總署於翌日即公布,短期內將林調離元朗區地政工作,林則回應指自己沒有犯錯。林嘉芬與其丈夫鄧超文聯合開設測量師樓,在2012年,二人聯名以1880萬元,購入元朗錦田一幅逾8 萬平方呎的土地。2014年4月,政府即公布該土地毗鄰將發展為10萬人口新市鎮,令人懷疑任職地政總署高層的林掌握政府內部機密,偷步買地以圖私利。林表示土地是作耕種用途,購買時已向上司申報。
同年5月,即政府公布錦田發展計劃後的一個月,林向城規會申請擴可建樓面面積,一個多月後獲地政總署批准興建4 幢3 層村屋,總面積為7840 方呎。該地本來可興建3 幢2 層村屋,樓面總面積為3480 方呎,獲批後可建樓面翻倍。
早於2009年,前業主周家成曾申請擴建4間兩層高村屋作道教文化園之用,希望總面積增至5200呎,相比林之申請幅度更溫和,但申請需時一年,最終更被地政總署拒絕。地政總署雖指處理按一貫做法,但被質疑偏幫「自己人」。
廉署今公布決定不檢控 地政促公眾不猜測內部程序
廉政公署發言人今日表示,就此事廉署已完成調查。廉署已根據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的意見是證據不足以證明有關人員曾干犯任何刑事罪行,決定不作出檢控。廉署已按既定程序將有關調查結果向獨立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委員會於昨日舉行的會議上同意廉署無須作進一步調查,並同意將有關案件轉介地政總署署長就紀律處分及或行政事宜作出考慮。
地政總署則表示,廉署的調查着眼於個案是否涉及刑事罪行。地政總署會因應廉政公署的建議,另行考慮是否需要就相關情況作出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政府有既定制度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由於有關跟進工作屬內部紀律程序,署方現階段不宜評論,亦不鼓勵公眾作揣測,以免影響有關工作的公正性。
林卓廷:摧毀公務員廉潔奉公的核心價值
曾向廉署舉報此事件的民主黨總幹事,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質疑,林嘉芬涉嫌利用政府機密資料捷足先登謀取利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防止利益衝突守則》,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林卓廷對廉署的決定感震驚,憂慮事件進一步損害港人對香港廉潔的信心,摧毀公務員廉潔奉公的核心價值。
林卓廷指出,任助理署長的林嘉芬身居高位,同時管豁新界地政,了解有關地段的未來規劃和升值潛力,她在發展區鄰近土地「囤地」,屬嚴重利益衝突。林憂慮此事為壞先例,引起其他高官仿效林嘉芬,申報後「攞正牌」在發展區外圍囤積土地,謀取私利,「以後只要考入地政署,預先在發展區外圍買地買屋等升值,即可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