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一地兩檢《合作安排》不公開 陳淑莊:做法比黑箱更黑箱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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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周三通過「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有消息指,政府日內將開始「三步走」的第一步,即與內地簽署合作安排,最快於本周六(18日)在本港簽署,條文不會公開。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仍存疑,要求政府簽訂安排前先公開文件。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批評政府黑箱作業,做法應受譴責。
有消息指政府最快於本周六(18日)與內地簽署「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惟文件不會公開。身兼「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的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指出,「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仍存疑,顯然違反《基本法》,批評做法「比黑箱更黑箱」,要求政府簽訂合作安排前,將有關文件公開。
陳淑莊指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明言《基本法》20條可作為法律基礎,但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質疑《基本法》20條不適用《一地兩檢》,她指做法令人憂慮,「若明天半推半就,將中環的司法管轄權予中央,是否就此給予中央?」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亦批評政府黑箱作業,應受譴責。
基本法第20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