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批23條未立法 不良影響「有目共睹」 立法責無旁貸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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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立法回歸20年來未能完成,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今早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主動提及23條,直言未能立法的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強調香港就23條立法「責無旁貸」。
李飛指,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超越憲法,而在香港亦要以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為依據,香港有責任在認同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承擔主體責任,維護國家法定權威、維持國家順暢運作,加強憲法和《基本法》的教育,培育公民意識,尤其是青少年和公務員,讓他們客觀了解國家發展,主動遵守法律維護法治。
他強調,維護領土統一是香港的「應有之義」和政治倫理。他主動提及《基本法》第23條,指該法例指出本地應自行立法有關叛國、分裂國家、顛覆政府國家機密等法例,但《基本法》實施20年來都未落實,稱其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強調香港就23條立法「責無旁貸」。
他又引述鄧小平指,一國兩制的初衷和原意是為了國家繁榮,他指香港命運和國家命運血脈相連,若想阻擋國家發展、「唱衰中國」,是「螳臂當車,損人害己」,呼籲港人「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呼應大潮,抓住機遇配合國家,發揮本地優勢,和國家攜手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