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座小巴蠱惑梯級】落地四個月20人仆倒 未必可申索保險賠償
19座小巴今年8月陸續啟用後,有立法會議員反映,不少乘客在小巴的中門梯級跌倒,有重傷個案流血不止。
有業內人士向《香港01》透露,該款小巴啟用後,已發生約20宗同類意外,當中約2至3宗更需要送院治理。
更甚的是,有保險業人士指出,一般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不包括乘客個人行為導致的事故,意即在上落車時跌倒,未必會獲得賠償。
司機須寫乘客跌倒報告 感到緊張
有立法會議員反映,接獲多家小巴營辦商求助,稱按當局要求為19座小巴加裝額外一級中門梯級後,屢屢發生乘客跌倒意外。《香港01》昨日(14日)報道後,亦有不少網民留言指自己曾差點跌倒;亦有人反映留意到不少人在該位置叉錯腳,「 我真係見到好多人都因為嗰級叉錯腳⋯⋯有時落車冇留意,真係好危險。」
記者接觸到業內人士,發現設有中門梯級的19座小巴自今年8月陸續啟用後,已發生約20宗同類意外,當中更有約2至3宗需要送院。他直言,若有乘客跌倒,司機須於事後寫報告和報保險,阻礙工作,令不少司機感到緊張,不斷提醒乘客需要小心。
羅少雄:非交通意外不受保障
若需送院治理,醫藥費由誰負責?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認為,若乘客跌倒並非源於交通意外,而是走路時不小心,相信不包括在一般的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的保障內。但車主仍可為乘客額外購入意外保障,保費按路線、載客量等計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指出,受傷乘客可同時向司機、車主及小巴營辦商進行民事索償,追討醫藥費、後續治療費用、因意外未能工作等損失,若不幸留有疤痕者,更可考慮索取額外賠償,視乎金額大小決定到小額錢債審裁處、區域法院或原訟庭跟進,再由法庭就情況決定責任誰屬。
司機可如何自保?陸偉雄建議,司機或車主應張貼在車內、外均可清晰可見的告示,司機亦應在乘客上落車時揚聲或播放錄音,提醒乘客注意有關梯級。若作出相關跟進後,仍繼續有同類意外發生,他認為應考慮改動小巴的設計,「若證明到乘客在不趕時間、慢慢下車的情況下都跌倒,就應該是設計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