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專訪】荷蘭貨櫃組合屋始祖 撐過渡性房屋紓困 促港府支援
房屋問題纏繞港人半生,現時輪候公屋平均等候時間長達4.7年,不少家庭屈居百呎劏房,等候上樓無期。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將基層渴求多年的過渡性房屋寫入政策之中,惟只稱會協助非牟利機構研究在閒置土地上建組合屋。
荷蘭貨櫃組合屋的始祖、社會房企Rochdale行政總裁Hester接受《香港01》專訪,當地作為興建,她指整個建造時間短、興建成本低,相信是解決住屋問題其中一個方法。不過她認為若缺乏政府支援,機構仍然寸步難行,「他們不擁有房屋,政府有責任去提供經濟和基建輔助。」
香港01去年曾報道,社聯遠赴荷蘭了解當地社會房屋的運作,而社聯日前亦邀請社會房企Rochdale行政總裁Hester來港,向社福界介紹當地如何興建組合屋。
輪候時間超香港 建貨櫃屋紓困
Hester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當地社會房屋(類似香港公屋)歷史已超過100年,隨著愈來愈多外來人口湧入首都阿姆斯特丹居住,以致當地房屋短缺,基層輪候社會房屋的時間長達9年,「對於年輕人來說,九年實在太長了。」
於是,Rochdale開始在東南部的重建區,興建貨櫃組合屋,予年輕人、長者或難民居住,月租視乎情況而定,平均347歐元(即約3140港元)。Hester解釋,組合屋好處是建造時間快,由動工至完工僅需半年,且方便拆卸,居民只需輪候時間約1至2年便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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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平整土地、基建等支援房企
根據當地2014年的調查數字顯示,荷蘭現時有363間社會房企,合共提供2,400萬個單位,佔整體單位供應約3成。Hester補充政府為房企提供多種協助,包括平租空置地,出租期約10年;提供俗稱「三通一平」(即水源、電力、道路及平整土地)的基礎建設,以及低息借貸,「政府的幫助很重要,特別在立法方面,令我們可以加快進度。」現時荷蘭的法例規定,發展商投地後須撥出4成用地,由房企負責營運和建造社會房屋,令公營房屋在覓地上與私樓緊緊相扣。
政府責任在於提供房屋
對於香港的住屋狀況,Hester亦略有耳聞,笑稱原以為阿姆斯特丹的樓價,已相當高企,「但在香港根本不可能置業,因為真的太貴了。」她認為香港可傚法荷蘭,在短期空置用地上建貨櫃組合屋,但強調政府必須擔任主導角色,「我認為政府一定要做得更多,因他們的責任是提供房屋,(政府)需提供財政、基建支援,非牟利機構則配合營運、搬遷等工作。」
社聯:可研市建局閒置地建組合屋
社聯政策研究及倡儀(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項目總監何俊傑建議,港府可研究在鄰近市區、空置多年的非住宅用地上建造組合屋,以一元象徵性批地予非牟利機構,租約期5至10年,「政府有不少可用短期租約出租的待發展用地,而市建局在土瓜灣也有一些已清拆的用地,因附近建築物仍在收購中,估計最少空置3至5年。」
此外,政府亦需要制訂作業手則,確保日後建造的組合屋符合《建築物條例》,以及牽頭成立跨部門小組,協調各個相關部門盡快達成共識,「否則永遠都停留傾嘅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