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大東山燃點「滴滴金」被批 團體憂帶來仿效效應惹山火
秋高氣爽易生山火,不過近日就有自由攝影師在大東山拍攝時,讓模特兒在芒草中,手舉燃點俗稱「滴滴金」的小煙花棒,畫面相當唯美。攝影師將圖片上載至Instagram後,即惹來大批網民留言批評,認為天氣乾燥,萬一煙花棒點燃芒草,將造成山火,「萬一冇(無)危機意識的人都學你為左(咗)影張相個個走上去點火,行山既(嘅)人好危險,生靈塗炭呀......攝影師影靚相有好多方法,唔使下下咁盡吧。」
近日秋意漸濃,每年的中秋過後到翌年5月都是「火季」,發生火警機會增高,天文台會按需要發出「黃色」或「紅色」火災危險警告。不過,一名自由攝影師,於前日(4日)在其Instagram上載在大東山拍攝的靚相,圖中所見,夜幕下一名模特兒在芒草中手持小煙花棒,畫面相當唯美,而攝影師亦寫上「It reminds me that we have no distance between nature and city」(這裡提醒我,大自然和城市之間沒有一線之隔。)貼文一出,雖有逾5,000個贊好,卻亦引來大批網民留言批評。
有網民指在山上燃點小煙花,是「燒山」、「公然放火」行為,有批評道:「風高物燥,小小火花已經可以(造成)山火,鳳(凰)徑(第)二段又斜又多人,知唔知一山火,無人走得切,分分鐘變成史上死人最多嘅山火?」、「不敢相信現在既(嘅)季節做埋d(啲)咁嘅嘢,為咗影靚相就忽視山火既(嘅)危險性!」而暫未見該攝影師回覆網民指摘。《香港01》就事件向該攝影師查詢,正等待回覆。
野外動向創辦人陳嘉俊表示,近日天氣乾燥、濕度較低,加上山上風勢,即使零星火種亦會造成嚴重山火,「不要為了影相特別燃點(煙火),雖然相很靚,但(攝影者)沒有想到背後影響。」他擔心,此行為會帶來仿效效應,「今次影完沒有事,若有第三者效仿,稍有差池就影響甚大,人人都生火,日後若是燃點更大煙花怎麼辦?」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認為該行為相當危險,「(燃點煙花棒)不是尊重環境的做法,在山上即使丟煙頭也不好。現時相機拍攝都有很多效果,例如打燈等科技,也可幫到營造起飛,毋須用燃點煙花棒來營造氣氛,只是屬噱頭。」
據《郊野公園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園特別區以外範圍生火,以及可能引致失火的方式拋棄任何火柴、燃點香煙、煙斗灰燼,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