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監局提醒準買家注意「選購多個單位優先揀樓」安排影響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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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監局)今日(10月31日)提醒一手住宅物業準買家留意銷售安排,若發展項目的賣方以優先次序的形式出售一手住宅物業,例如「選購多個單位可優先揀樓」,優先次序較後的準買家前往出售地點前,宜先向該賣方或地產代理查詢,以確定其擬購買住宅物業是否仍可供選購。
銷監局留意到,賣方通常先讓登記「選購多個單位」的準買家優先購買單位,然後才讓其他準買家選購單位。局方提醒優先次序較後的準買家,在上述銷售安排下,最終可供他們購買的住宅物業數量,將視乎登記「選購多個單位」的準買家已購買的住宅物業數量,因此優先次序較後的準買家,宜向賣方或地產代理查詢清楚尚有哪些單位可供揀選,才前往出售地點。
此外,銷監局亦提醒準買家訂立一手住宅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前,要先小心計算置業總開支。銷監局發言人指,購買一手住宅物業除支付樓價外,亦須支付多項雜費開支,這些雜費開支總額或多達十數萬元。
有關支出包括律師費、業權契約核證副本費用、按揭費用、保險費、印花稅、地稅、管理費上期金額、特別基金金額、水、電力及氣體按金及清理廢料的費用等。
發言人補充謂,準買家預計買樓開支時,必須把這些雜費開支計算在內,以評估自己的負擔能力。如有疑問,應直接向律師及賣方查詢。